阮久整理好表情,转开了话题:“最近永安城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吗?”

“,我来鏖兀的时候,永安城里正流行个——”

摊主从货箱里拿出一个带着猫耳朵的手套:“八殿下出使鏖兀,带回来不少『毛』料,冬日里就用这些『毛』料做了手套,各家贵公子都有副,好看又熨帖,永安城很流行。”

想不到在这里还能听见萧明渊的名号,阮久觉着好笑:“什么厉害的?我都已经戴上猫猫帽了。”

那摊主一愣:“您是……”他探头,凑近了看阮久的脸。

阮久被他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摊主惊道:“你是阮家小公子吧?”

“你怎么知道的?”

“八殿下说,阮家小公子两个酒窝,嘴角边有一颗小痣是贪吃痣,但是他自己很不喜欢这颗小痣,从五岁就开始『揉』,到现在已经快把它『揉』没了,颜『色』很淡。”

阮久拳头硬了:“萧明渊是不是有『毛』病?干嘛把种事情……”

“哪儿呢?”摊主笑着道,“八殿下和永安城的公子们都惦记着小公子呢,特意托我给小公子送东西。”

他转身,从货箱里又拿出一整套过冬装备,围巾、帽子,还帽子,都装在一个匣子里。

“是八殿下和永安城的公子们托我带给小公子的。鏖兀苦寒,朋友们让小公子注意保暖,不要受凉。”

阮久接过东西,却仍些疑『惑』:“他们怎么会托你送过来?要是我没在你的摊前面停下,那怎么办?”

“不只是我一个杂货郎,那阵子永安城的公子们就在出城的路上蹲守着,看见进完货要出城的杂货郎,就把东西交给他们,托他们带给小公子。”

阮久一点感动,却嘀咕道:“怎么不直接让人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