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贳贷提限至十亿,先前欠账,一笔勾销。如此大利。诸国主,岂不甘之如饴。些许民众,好比离群羔羊,弃之不惜。何况,我等皆为汉戚。“肉烂于釜中”,不出家人之腹。
于百城客庸而言。补足十年客税,可入都护府籍。从此,与旧国再无瓜葛。毋需受制于人。忍受苛捐杂税,盘剥之苦。何乐而不为。
皇上,本欲客税减半。毕竟,市租、假税、工税、算缗等,多归都护百城收取。唯户赋、口赋、算赋、更赋、赀赋,各归其国主。
却为右相劝谏。右相言,经商利百倍。与国中客庸,多务农工不同。西域百城客庸,多为游商。百倍获利,岂可再减税过半。况蓟国客庸,税赋亦无不同。
皇上言善。
六百里传诏。命西域都护府,依计行事。
待八月案比,西域都护府,增编户近四百万众,纳税足有四百余亿。百城口破千万。城均十万众。居延外道,粮草辎重,接车如龙。蓟国新谷,广输西域。再加各城圩田大成,蒲桃酒、白叠布等,诸多西域名产,远销蓟国。通商互市,各取所需。
假以时日,待绿洲熔炉,向化成一。可补陇右关中,人力之缺。
效仿蓟商会。皇上已命都护府,立西域商会,建交易所。“寄田券”、“寄舱券”,如约获利。
西域骆驼,号“沙漠之舟”。寄舱,便是“寄驼”。可想而知,百城豪商,趋之若鹜。
须知,天下法蓟。《蓟法》稍作增补,不日当成《季汉律》。蓟人衣食住行,皆与《二十等爵》匹配。换言之,寄券购买份额,因爵位高低,而有多寡之别。为求巨利,多豪掷亿万,求增民爵。
蓟国二十等爵。积勋而升,非功不授。
亦如前言。八月案比,与蓟人息息相关,便是升爵。编户齐民,如约偿还,足额赋税,未有作奸犯科及图为不轨。满五载,升公士。满四载,升上造。满三载,升簪袅。满二载,升不更。再满一载,可升大夫。编户齐民,升民爵五等,计十五载。
若父辈为蓟人,分户不析产,年二十成家立业。待位居大夫爵,当三十有六。
又谓“万事开头难”。前三等民爵,足需十二载,方能如愿。
客籍之利,亦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