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管他做什么?”
“你打他了?“
“这两天输了一万多块,看见他就晦气。“
“是他害你输的?“
“不是又怎么样?打不得?“
何庭毓低下头去,面无表情地又拿起报纸:“丢人。“
祝南疆名义上是何励人的养子,实际地位不比何家姨太太养的狮子狗好多少。
狗吃得饱穿得暖,只要听话就不会挨训。他虽然也吃得饱穿得暖,但时常毫无由头地就要挨训,不但挨训还挨打。
脏话听多了他逐渐听出一些端倪,知道自己是“野种“,是“叛徒的儿子“,亏得何老爷心软给他口饭吃,要是心肠硬些,大可以眼看他饿死冻死在路边。
何励人还真就只是“给他口饭吃“。
祝南疆从小没有过属于自己的衣服,穿的都是两位哥哥穿剩下的旧物,不是肩太宽就是袖子太长。
饭桌上常给他备有一份碗筷,但到了饭点没人会特地去叫他上桌。久而久之他养成习惯,等一家子人全吃完之后自己去厨房解决。
何家的孩子不能是文盲。老大老二念书,老三也得念书,只不过上的不是国民学校是老式私塾,整整一年才刚能识字。
春去冬来,祝南疆在无人问津中一点点熬日子,熬了好多年才熬到十一岁,而两位哥哥却早已成年。
大少爷何庭毓跟随何励人从军,深受大督统的青睐,年前刚上任上海镇守使。
二少爷何庭珖颇有些经商头脑,中学校毕业就跟着叔父学做生意,只不过二十岁的年纪挥霍成性,挣得不如花得快,因而时常受到父亲的责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