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新县

吏部左侍郎孟宪忠率先介绍了现行县制的官吏情况。

“太少了。”

工官李景率先发表了意见。

“一县之大,县衙官员至多才四人,以四人之力,需应付来自六部的“条”和府衙的“块”两个方面的政令, 还要从钱粮、刑名、教育、风化等各方面有效地治理全县数万乃至十数万百姓,实在难以胜任。”

他顿了顿继续道:

“最关键的是县官多为外调而吏员却多为本地人,各有跟脚,树大根深,乃至有县吏把持公门之弊,彼辈朝穿青衣而入,暮各持金而回,贪索无度,架空县官之事常有。”

对李景所说的第一条,一些人觉得有待商榷,但他说的第二条倒是获得了众人的认可。

在天兴和万年二州(府属州与县平级)还好,可在琼州的很多县已经有了这样的苗头。

柯平点点头扫视众人道:“可还有其他意见?”

刑官郭英平起身冲着左右参政拱手道:“李大人刚才所言甚是,如今县制官吏制度确实有很大的弊病。”

他面对着众人缓缓踱步道:“但不止于此,在县衙具体的职责划分上,恐怕也有很多待商榷之处,现下各县官府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催科即征收赋税钱粮,此确是要务,但县衙所管又岂仅此一事?其他事务莫非便不甚重要吗?”

“就拿各县的刑狱来说,仅今年刑部打回重审的案件便有近百起, 许多县官根本不通刑名,办案也往往糊涂了事,实在可虑, 既然审理诉讼如此敷衍了事,依本官看,正好如今殿下开了明法科科举,或可考虑将刑狱职权单独剥离成衙。”

郭英平这是从各县官府所需承担的职责角度出发,指明了现行的县制无法很好地完成县衙应该承担的职责。

郭英平的建议立马得到了户官蔡济的响应,他继续补充道:

“如郭大人所言,许多县官也不习数术,往往让小吏在数字上蒙蔽,或也可单独成立催科衙门,从明算科选材,专管征缴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