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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懒懒看她,剑眉翘鼻,带着一身多年养尊处优,自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不令人厌恶的高贵与强势。

他是高高在上的王,无数女子会为这样的男人癫狂。

前日白矾楼下,他从马背上飞身接她手帕时,她就看出来了。

那么多贵女,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同是女人,她明白她们的心思,他是贵婿佳偶的,上上人选。

愉景知道,她这样明显地勾撩他,他岂会看不穿?

不过都是顾念养父的面子,他是未来君王,需要养父这样的权臣罢了。

腰间突然一紧,是他察觉出她神思的游离,故意加重了手底的力气,揉搓了一把。

男人的力气,到底与女人不同,那样的酥麻,令愉景默默卷起了脚尖,浑身紧绷,额头沁汗。

她收回神思,瞧见他给她用的,正是他自己的青玉高杯。

那杯子极大,平日宴饮,除非玩酒令,几乎不用。

愉景隐隐有觉,养父今日用此杯是故意的,就想让傅长烨饮醉,夜宿苏府,而傅长烨也察觉了他用意。

一个苦心钻营,一个顺水推舟。

愉景有些惶恐,傅长烨那斟了五分酒水的杯子,却已经送到了她唇边。

她直视着他,盯着他微弯的眉角,不敢拂他的意,于是一口将杯中酒饮尽。

“好酒量,不错。”

傅长烨微笑,收了酒盏,又继续斟酒,这一次相较于之前又多了两分,清澈酒水在青玉高杯里有七分多。

今日养父端上来的酒水,名叫“女儿羞”,入口甜滑,常使人误以为它酒性不烈,其实恰恰相反。

之所以得名“女儿羞”,正是因为它后劲极大,使人沉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