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奕到的时候,寻聿明正在值班室换衣服,走廊里气氛凝重:丛焕抱着肩膀来回来去地踱步,片刻也闲不下来;丛烨抽完烟回来,便在长椅上默默坐着;岑寂和蘑菇头过来瞅一眼,知道没结果,又赶着回了门诊楼。
“走吧。”寻聿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庄奕拍拍他,搂着他肩膀带他去乘电梯,“反正你已经交代了岑寂他们,不会有事的。”
寻聿明无奈地叹了口气:“安格斯果然没说错,我确实缺乏宏观意识,神经外科是个精细活,心胸外科才更需要大局观,所以我一直对这方面的关注太少。”
就像这次,他如果早将目光放到整个人体身上,而不是只局限于神经外科,或许早已想到血液科的方法。
电梯开到一楼,寻聿明走出大厅,寒风瞬间涌上,冻得他一个激灵,心也更沉了。
二人走到停车场,庄奕给他系上安全带,自己绕到驾驶室坐进去,也不打火,反而招招手,示意寻聿明侧身过来。
“做什么?”
“抱抱你。”
庄奕摸摸他脑袋,隔着中控台,将人搂进怀里,“别对自己这么苛刻,你已经足够优秀了,没人能做超人,这不公平。”
“我知道。”寻聿明埋在他胸前,依赖地蹭了蹭脸颊,“但我总觉得还能更好,还能再进步。”
“那也要量力而行,别太累。”庄奕抱着他揉了揉,望向他黑暗中亮闪闪的眼睛,“我会心疼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丛烨是下本的攻,收藏隔壁《草莓糖》获取更多斯文流氓丛美人的信息>_-
实验内容其实大大缩短简略了,毕竟是小说,现实中科研人员往往需要经年努力,当然也有忽然发现新大陆的时候,但也需要反复试验。明明取得的只是初步成果,未来还会持续研究。
第111章 看病(一)
刚上飞机,寻聿明便将电脑打开, 贴上防偷窥膜, 开始聚精会神地打字。
庄奕拉开随身行李包, 取出他的小熊毯子给他盖上:“我们有多久没一起出远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