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顺手腕滴落,猩红血花绽在透明水池,丝缕分散、淡了颜色,一滴,两滴,花朵连续绽放,这半个浴缸的水,都有变成粉色的趋势。
游泳极耗费体力,金笙的意识一阵恍惚,随着客厅不知掉落何处的电话声响起,他终于停下了自残的动作。
“…谁啊……”
开口才知声音沙哑,天色已彻底沉下,对金笙来说,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客厅里不知从何而起的手机铃声让他重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
起身,抬腿,打着赤脚,金笙带着满身的水离开浴缸,浸饱了水的短裤下坠的水滴汇聚成线,曾无数次嫌弃南里鱼尾带水会泡坏木地板,现在自己浑身是水,却毫不在乎了。
“…手机在哪?”自言自语的,循声四找,脚踢到地上食材,却没有捡起来的自觉,金笙一番动作,把家弄得更乱。
手腕露骨伤口还在流血,因主人不自觉,这血滴的到处都是,掺着手臂水流混成浅粉色液体,落到白色沙发垫上,像是初开的樱花瓣,也……像南里浅浅的唇色。
手机铃声响了很长一阵,金笙都没找到自己的手机,等铃声中止,刚要颓废依上沙发,才落幕的铃声又响了。
这声音令人心烦,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时候,不论是谁要联系他,与他人交谈,都能短暂脱离现下状态,短暂遗忘掉那条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鱼。
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阵翻找,因运动幅度加大、情绪波动剧烈,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最后,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
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五个字,直接点明了身份——“常昊朋友 沈”
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后一个是称呼方式。
此时此刻,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常昊。
断续交往一年,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只除了这个姓沈的,见过四五次,那人也好说话,所以,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爷。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精致,偏女气,相处是好相处,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