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羽属于危险分子,穿着囚服,手上戴着械具,由两名身着制服的警务人员押解过来。
房间里只有一张宽宽的长桌,桌子两侧各一把椅子。祝羽被带到一侧,按着坐下。她手上的手铐并没有解开,而是将她的手反铐在椅子上。
祝羽一进来,目光就落在沈眷身上,她的眼神像狼,阴恻恻的,凶狠残忍。不论是让她走,还是按着她坐到椅子上,又或者把她的手反铐在身后,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沈眷,嘴边还带着一抹笑,笑得渗人。
沈眷察觉祝羽就像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以前还学着人的样子,学着表现得或懦弱,或正直,现在她把那一层人皮脱下来了,毫不遮掩野兽的本性。
“真的来了啊。”祝羽笑着说道。
顾树歌感觉浑身不适,不由自主地朝沈眷靠近了一点。
押解祝羽的警务人员没有离开,站在她两侧,祝羽也不介意,全神贯注地看着沈眷,上上下下地打量她,挑剔地评价:“还是像冬天里没趣的冰块似的。”
沈眷已经收拾好了心态,听她话里有话,顺着她,问:“你监视我?”
祝羽摇头,笑意布满她的眼角眉梢,显得十分快乐:“不能说是监视,只是好奇,观察。”
“好奇什么?”
“好奇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祝羽说着话,想要靠到椅背上,但由于双手铐在身后,不方便,她略显不耐,只得放弃了,专注地看着沈眷,像是挑剔一件流水线上的残次品,说道,“好奇你怎么让小歌死心塌地。”
听她口中说出小歌,沈眷很是不悦,顾树歌也不太习惯。
但祝羽完全没有在意沈眷的反应,继续说了下去:“她刚到英国,是我帮助她的。那边虽然准备好了住处,各种手续也有人替她办理,但还是有很多事情,必须她自己适应。一开始,她看起来很孤单,像只走丢了的小奶猫,看起来很可怜。我爸爸让我接近她,和她相处好,我一直都很听话,这次当然也没有违背他的意思,尝试着靠近她,和她做朋友。”
祝羽说着话,从她开始提起顾树歌,她渐渐地好像把那张人皮披了回来,像个人了。
“我以为顾小姐会很难接近,结果,她的脾气软得不行,跟她说话,她会认真听,会笑,会点头,愿意帮助人,也不排斥别人的帮助。我想这次应该很快就能完成我爸爸的要求,结果,我又发现,她不需要朋友,我靠近不了她。可是怎么办呢,我必须得完成这个任务,我不敢想达不到我爸的要求,会是什么后果。”
祝羽想到什么,又笑眯眯地添了一句:“那时候我手上还没人命,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距离我把第一个女孩子拐骗走,并且在这个女孩子被大人物使用后,亲手杀死,还有一年的时间。”
她提到她犯下的第一起人命案,毫不在意,反而被拉扯走了注意力,说到那个女孩子身上去了。
“那个女孩叫莫盈,也是华人,特别努力地想要活出人样。她什么工作都做,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十二个小时在打工,四个小时在读书,剩下的时间吃饭睡觉和赶公交。她这么生活已经一整年了,说起来的时候,她笑得特别开心,因为这已经比以前要好得多了,她说她打算考大学,进修一个学位,到时候,她就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日子总能一天比一天好。
“哦,她为什么会跟我说这些呢,因为我是她的老师,我和她同龄,但是我在补习班当了法文教师,她很喜欢我,因为我在她错过公交车,险些夜班迟到时,载了她一程,和她说了说话,她就认定我是好人。
“我开始也愿意和她说话,偶尔听一听穷苦的人是怎么辛苦奋斗,听一听她像小羊羔一样,毫无防备说她憧憬的未来,也算是挺有意思的。
“可惜人生不是一层不变的,我被盯上了,那个犯罪集团轻而易举地捉住了我,顺带地还把正好和我一起的莫盈一起捉走了。我们被关在一间臭气熏天的屋子里,屋子里还有很多别的女孩子,都很年轻,都很胆小,不断哭喊。
“期间好几次打开门,把好几个女孩带走,带走的女孩再也没有回来过。虽然不知道她们确切去了哪里,可我隐约能猜到。我以为要完了,但没想到莫盈胆子竟然这么大,她拉着我,尽量地往角落缩,替我把衣服弄脏脏乱,脸也弄得脏兮兮的。
“她一直没有放弃,没有停止观察,终于被她发现了规律,每天送饭的时间是不固定的,送饭的人数也是不固定的。但是晚饭的那一顿,只有一个人送,她躲在门缝边上,看到外边是没有人的,而门外是一个院子,院子外是一片树林,晚饭的时间往往临近天黑,只要能制伏送饭的人,是有机会逃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