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很愧疚,她想要马上做出一桌的糕点,请家人品尝,并且画下来,带给亲爱的朋友。但时间并不允许,她们得准备回访内瑟菲尔德了。
事实上,这已经有些失礼了。
距离内瑟菲尔德的主人们主动拜访朗博恩,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他们本应该在几天内选一个好天气的上午回访内瑟菲尔德。可班纳特们最近太忙了,尤其班纳特先生,女儿们的产业他帮了大忙,几乎每日都要出去,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他静谧悠闲的书房时光了。
班纳特们不准备在内瑟菲尔德逗留太长时间,因为今天下午班纳特先生还要去农场巡视,有些事务非得他来决定。再有耽搁,就唯恐减产了。
内瑟菲尔德的主人们每天上午都在等候客人上门,昨日终于送来好消息,朗博恩派遣的跑腿告诉总管莫里斯先生,班纳特一家今天上午就来拜访。
“……这可有些失礼,如果他们不愿意同我们交际,干嘛不直说呢?”宾利小姐盛装打扮,坐在沙发上抱怨:“难道我们就缺少那一户邻居吗?别的邻居早来拜访过我们,只有朗博恩,这样傲慢。”
“我真不明白他们有什么可高傲的,倚靠他们低贱的亲戚?听说简的舅父把店铺开到了梅里顿,居然还是她父亲的商店。他们不感到丢人吗,班纳特先生太糊涂啦!”
宾利先生正在摆弄自己的头发,他接到朗博恩要来拜访的好消息之后,特意赶回城里,请理发师给他染了头发。从上个世纪开始,上流阶层的先生们就流行起把头发染成白色,或者干脆戴一顶扑粉的白色假发,过了两百年,这种时尚仍在流行。
可染发实在有些麻烦,需要先给头发涂上发蜡,然后再撒上白色粉末。宾利先生请的理发师很称职,他严格按照国会的法律用淀粉给贵客染发,并且他提供的防染衣很好的避免了弄脏宾利先生的衣服——达西先生对这种时尚嗤之以鼻,但不能否认的是自从五年前议会同意征收染发税之后,这种本来已经逐渐沉寂的绅士打扮方式又复燃起来,似乎再次验证了那个道理:越贵的、越禁止的越吸引人尝试。
宾利先生全心全意的拾掇自己。那位理发师很有能力,经过他的修饰,宾利先生更加符合当下人们对上流社会美男子的定义:椭圆的长脸、颈上繁复的领口衬出尖尖的下巴,苍白的脸色彰显他们有别于劳动者下等人的荏弱标志。
而剪裁精致,前摆只到腰部、后摆垂至膝弯的夫拉克,和紧身裤,将宾利先生的大腿和小腿显得比实际上粗壮多了——粗壮的双腿被认为很有型,是绅士魅力的重要显现之处,宾利先生要求裁缝一定要用衣服弥补自己的薄弱之处。
他在试过新衣之后,对这位裁缝大加赞赏,并推荐给自己的好友。宾利先生认为好友和自己一样,双腿都不够粗壮,尤其是达西先生,他个子高些,两条腿笔直修长,虽然结实,但简直不像一位绅士的体型。
宾利先生精心准备的就像能直接参加国王的宴会,虽然目的略有不同,但宾利家兄妹两个的装扮倒很合拍。
“查尔斯,你没有听到我的话吗?”宾利小姐怒道。
“即使她们舅舅的店铺能开满梅里顿,”这位先生回答说,“也丝毫无损她们的讨人喜欢。”
“开满梅里顿?”宾利小姐嚷道,“那怎么可能!如果这样,我反而要佩服她们有个这样不体面却能提携外甥女的舅舅了。可事实是,与其抱有这种妄想,还不如踏实些——说她们的舅舅多的能塞满梅里顿大街,还更可信些!”
宾利小姐刻薄极了,她肆无忌惮的说。
“什么更可信?”达西从楼上走下来,淡淡的问。他仍旧穿着平常的衣服,没有刻意打扮,但能看的出来他精神不错,脸色好极了。
宾利小姐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便觉得好受多了,她笑着说:“我和查尔斯正在说班纳特的几位小姐。不知达西先生有什么高见?”
“简小姐漂亮的如同一只白天鹅,我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词汇来赞美她。”宾利先生开口就来,他近来总要提一提倾慕的小姐,其他两个人都要习惯了。
“我拜托你,查尔斯,当着路易莎的面千万别这么说!”宾利小姐声音柔和的劝说他:“你知道,路易莎一直希望你能娶一位真正高贵的淑女做她的弟媳。我们的姐姐就要来内瑟菲尔德作客,你一定不愿意伤她的心吧?即便你有意追求一位并不相称的小姐,那也请你慢些让她知道。”
“我想达西先生也同意我的话,因为那些不体面的亲戚,班纳特小姐即便再美、脾气再温和可亲,要想嫁给有地位的男人也千难万难。或许真的不大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