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课下课的接送和吃饭时在餐桌上的碰面,其余时间他都会躲在房里。有几次他故意找些理由进去,发现他在看书也没好意思打扰他。

他看得出洛迟鸢很用功,这不难理解,对于出身不好的alha来说,想要出头必须付出比任何人都要高出几十倍几百倍的努力。

这种时候,就觉得这个alha单纯得有点可怜。

他完全可以靠着那天保护了时檬这件事从时家捞点好处,但连最基本的对他的照顾还是以威胁的手段勉强让他接受的。

甚至从一开始拒绝时檬对于一般人来说都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说他没有野心,但他那么拼命是为什么?

但他的野心,并没有让他贪婪,他活得那么干净。

时冕是第一次把一个人放在心尖上,偏偏还碰不得,就连想送个礼物都犹犹豫豫,除了被收下的那部手机和两套衣服,给他什么他都不会要,就连放在客厅里的饼干巧克力,因为发现是进口的东西,大约也是在超市工作知道价格,洛迟鸢根本碰都没碰过。

后来让苏姨换成普通的零食,有几次他看书看到半夜饿了倒是吃过。

时冕后来就改送书了。

送书也不是随便送的,想让他休闲娱乐一下,你直接送他一堆小说他肯定不会要,但在几本辅导书里面夹一两本,他偶尔还会拿出来翻一翻。

就这几本不值一提的破书,洛迟鸢那天还对他说:“这些书够用,你看你买的都重复了,别破费了。”

时冕想说我每天送你十本书送一年都没有我给以前的情人买一个包破费。这种话当然是不可能说的,不管是这种类似于追求的行径还是旧情人的存在都不是他们该聊的话题。

于是他就只是翻个白眼表示自己的不屑:“你住在我这里我肯定得让你宾至如归,毕竟你也没什么别的爱好了,买几本书还得听你叨叨叨烦不烦。”

洛迟鸢说是说,但很多时候收到书还是挺高兴的,眼睛也比平时更明亮一些。

“这本书我前阵子去书店里看过,太贵了没买,”他摸着一本书的封面,很珍惜地翻开,笑起来的时候那双眼睛微微眯着,微翘的眼角看起来很招人喜欢,“教授推荐过的,我在书店看了一些,可惜放在收银台前面的书架上,被人盯着我没好意思看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