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疏缄默片刻,低声道:“羲岚,她们为何要开这种玩笑?”
是时有凤羽旋落,玉桂垂坠,缀了逸疏一身白袍紫衫。不知从何时起,记忆中的少年,已经长成了英气勃发的盛年男子。他头戴朱雀紫冠,身穿九霄翘肩罗袍,脸还是以前那张脸,却因衣着气度与以往大有不同。从前只要不开那张毒嘴,不论穿着如何普通的衣衫,他都是一个无瑕的美少年。而不过三百年时间过去,他最为醒目的已经不再是面容。他是太微仙尊。就连问出这样普通的话,都有一种质问僚属的气势。而且,他没有再叫她“岚岚”。谁说功业不会改变一个人?羲岚觉得自己有些天真可爱。
“可能因为她们看出了点端倪吧。”
“什么端倪?”
羲岚明显感到气氛紧张起来,但还是露出了喜滋滋的笑容:“当然是看出我喜欢子箫啦。”
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逸疏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像什么都没听见。她害羞地扭了扭身子:“不过不可以告诉他,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
“我不会说。”逸疏的声音也无甚起伏。
“逸疏,要不你帮帮我,看看怎么把子箫拿下。”
“你自己想办法。”
逸疏转身回到宴席上,一次也没有回头。
羲岚脸上的欢愉也烟消云散了。她不会忘记逸疏说过,在他心中,她是妻子。可是,妻子可以是爱的人,也可以只是负责的人。“太微夫人”可以是太微仙尊爱的女人,也可以只是政治联姻的利器。他并没有说过爱她。而且现在过了这么多年,他是否还有当年的念头,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不适合走在一起。他兢兢业业,她散漫闲逸;他胸怀大志,她随心所欲。她尊重且理解逸疏的选择,也爱自己的人生。只是两个有着不同追求的人,没有谁对谁错。可是,他们若勉强凑对,必定会有一个人是错的。
从逸疏当年写的那首诗就能看出来,他想要的东西她给不了,那些神女却可以。想到此处,羲岚在心底长叹一声。斩断一个注定悲剧的开始,她没有错。
她也不后悔,只是感到遗憾。
逸疏活了两千七百六十二年,此夜头一次喝到烂醉如泥。子箫和其他人试图扶他离开太清殿,他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一双眼睛睁着,却跟失明一般暗淡无光,转也不转;明明还有呼吸,却周身冰凉僵硬,跟死了一样。是人都知道逸疏冷静自持,没人见过他醉成这样,还都以为是他当上仙尊才如此尽兴。
他的失控也仅有这一夜。第二天起他身体极为不适,但一刻也没耽搁,便到朱雀殿没日没夜地执行公务,开始了他在太微垣的第一个工程,龙腾书谷。他与朱雀司空聘请了最杰出的仙匠,动用了大量神力与人力,凿石作楼,剜苔剃藓,足足倒腾了近百年,才把太微城郊一整座瀑布大山改造成一座豪华书院。建成之后,此地变成仙界最大的藏书院,自然也成了著名旅游景点,吸引无数隔壁星宿的游客们观光玩耍,逸疏自己却没什么时间去享受这份成果。
这百年来,羲岚过得倒是比以前还潇洒了些。
要论仙酒之最,绝大多数嗜酒者都喜欢流霞。流霞盛名在外,每饮一杯,数月不饥,羲岚却认为有些名不副实。她尝遍仙界美酒,柳酒若称二,流霞只能靠边。柳酒全名柳川泉酿,顾名思义,是朱雀七星柳宿上咮川产的名酒。朱雀天的酒都甘醇而性烈,这柳川泉酿更是猛药一剂,传闻神饮醉一日,仙饮醉七日,灵饮醉一月,人饮醉半年,跟死了也没忒大差。
一日,羲岚跟子箫溜达到柳宿游山玩水,采个景,写个生,在当地见曲车经过,她那个垂涎三尺,脚跟钉在地上似的,不论子箫如何劝诫,她都坚持拖了几大车酒坛子回归太微城。这世上还有何事能比书画饮酒晒太阳更加惬意?翌日清晨,她包了一只鸾鸟,拖着她的酒车,浩浩荡荡飞去了龙腾书谷。
龙腾书谷盘绕在高山飞瀑之间,有良辰美景,白鹤亭皋,装书的格子深陷山石之中,格中有枝丫缠绕,只要将竹简放回其中,它们便会与枝丫结合而生如花木。这里人潮涌动,想霸占个好地方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羲岚去得早,挑了山中地势最好的桃花亭,把喜欢的书堆到亭中,斟了一杯白螺酒,一边品酒赏花,一边倚亭啃书。
羲岚的酒量,以她自己的话说,是“还能喝些”,以酒仙的话来说,是“可与日月相抗衡”。因此,即便是烈如柳酒,猛灌十多壶下肚,她都没能醉倒,只是百无聊赖地读着《三皇诗集》。这本诗集是仙家文化之精华,是上界老家伙们的心头肉,出于供职需求,很有必要多做研究。然而,那个时代的诗歌花样很少,翻来覆去都是讲华胥氏、燧人氏还有他们的娃们,用词规中规矩而刻板,没什么嚼头,实在配不上嘴里辛辣的柳酒。羲岚觉得,要来些够劲儿的。她从一堆竹简中翻出了《夜合花记》,拉开一看,眼睛便弯了起来。也难怪这本书一度被列为□□,因为故事实在是太香艳,随便扫一行,都是这类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