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推杯换盏,因为是两桌并作的一桌,人数稍多了点,都在商业互吹,气氛就更加热闹。满屋酒气蒸腾,菜倒没人动几口,单挽一直给我夹菜,时不时敷衍要巴结他的人几句。没人跟我搭话,我就只顾闷着头吃菜。

单挽给我夹了一只虾在碟子里。

我怔了怔,筷子僵在手里,他见我不吃,才恍然想起来:“对了,你不喜欢吃海鲜。之前在三亚的海鲜餐厅,你一口菜都没动。”又把那只虾夹到了自己的碟子里。

我也想起了那次,那次我尽给单岐和褚泽扒虾扒螃蟹了,杀千刀的两个狗男人。

苏简安原本一直在和旁边的人说话,竟然也注意到了我这边的动静,不知他是出于什么心态,忽然开口:“他不是不喜欢吃海鲜,他很喜欢。只是因为过敏,才不能吃的。”

我立刻朝他看过去,可他却已经转过头,好像我刚才听到的话是个错觉。

手里的筷子忽然掉到了地上,我弯腰去捡,连手都在抖。

他知道,我以为全世界都没人知道这件事,可是他知道。

我分明只在高中时跟他说过一次我海鲜过敏,可他竟然记到了现在。他会把对他无关紧要的人的随口一句话记得这么清楚吗?不会吧。所以他分明是在乎我的,我的心里又野火烧不尽地窜起了些希望,可很快就给自己泼上了一盆冷水。

自作多情的事情做得还不够多吗?上次因为他扶持我的画室,我巴巴地赶过去约他喝酒,他喝醉之后,一边说着喜欢挽挽,一边把我上了,事后拔屌无情,走的时候潇洒得不得了。我什么都没留住,只有一张被眼泪打湿的留言条,现在还锁在我的抽屉里。

是,他确实做过很多让我感动的事,比任何人都做得更多,他确实在乎我。

可他在乎我,还要这样对我,他的心到底有多狠?

我的手指碰到了筷子,正要把它捡起来,忽然有一只看起来很昂贵的手工皮鞋踩在了筷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