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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一无所有,即使落魄到了这般境地,即使连我的存在都忘得差不多了。

大叔也依旧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明明只有乖乖听话才能得到一块蛋糕,大叔却不需要我听话,也不需要我为他杀人。只要我装作无辜,摇一摇大叔的手臂,可怜一点,可爱一点,他什么好吃的都愿意买给我。

原来,只要眨眨眼睛,只要不乱发脾气,我就能从大叔那里得到一块蛋糕。

我喜欢蛋糕,喜欢糖果,也喜欢甜食,可惜爸爸不允许。

他说我会牙疼,会哭着后悔今天的决定。

人和人之间总会诞生出一种奇奇怪怪的联系,不是吗?比如待在某个特定的人身边,情不自禁就想和对方肢体接触,比如收到一个无法抗拒的邀约。

就这样,在某一天早晨,我动了一个念头。

如果让大叔喜欢上我的话,我们的关系会变得多么不堪呢?

好想看。

我决定步步设套——诱骗他了解我,诱骗他对我欲罢不能。这是我第一次对某人恶作剧。

尤其是每次失手被大叔欺负,我其实可以挣脱,甚至有能力一下敲碎他的头骨,可我不想这么做。我感觉……大叔看我的眼神里,有着我无比渴望的东西。

当他亲吻我的嘴唇,当他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想要拒绝却不由自主在我体内驰骋的时候。

当他说出喜欢我,爱我的时候。

心脏热热的。

仿佛一只还不会飞的小伯劳鸟,蹦着蹦着,就能跃向高高的蓝天。

人是会对温柔与善良动心的。我以前在书上读到过——在那样的人身边,一旦品尝到了人生的滋味,一旦想要共度余生,一旦待在他的门前便不愿离去。

那么,一定是喜欢,一定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