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主人却以为他无力动弹,索性拿了帕子,给他拭去了污迹。

青年乞丐起初十分尴尬,但看他神情专注而温柔,虽然貌不惊人,可是却有一种特有的内敛沉静,让人一见就十分安心。

「这不是挺俊俏的一个儿郎么,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他语气温和地问。

「我……我什么都记不得了。」他惭愧地低下了头。

对方仔仔细细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在判断他有没有在说谎。过了一会儿便说道:「饿了吧?先吃点东西再说。敝姓张,张茗阳,你叫我张大哥就可以。」

他松了一口气,点点头:「多谢张大哥。」

重病让他浑身无力,只等了片刻就昏昏欲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嘴唇有些湿润,鼻端闻到一股浓厚的香味,疲倦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张茗阳端着一碗杂菇鸡丝粥在喂他。

那粥很黏稠柔软,却又粒粒分明,鸡丝和杂菇的香味几乎让人连舌头都吞下去。他就着张茗阳的手,狼吞虎咽地喝下了一大碗,才发现自己不太斯文,难为情地笑了笑:「抱歉,我有点饿。」

这是鸡肉的味道,他是绝不会认错的。鸡是一户农家极为重要的财产,轻易不会宰杀,张茗阳居然为了他,把用来下蛋的鸡杀了。他心里不知什么滋味,流浪了这么多天,终于吃了一顿好的,可也吃得太好了,这个人情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得起。

张茗阳的语气倒是十分自然:「没事,锅里还有,能吃就多吃些,对你的病有好处。我叫了大夫来给你看了,大夫说,你身上都是外伤,人又年轻力壮,慢慢调养一、两个月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