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西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他不是原身,即便受了记忆影响,对这些家人的感情也是有限的,即便是原身,在分开了十多年后,他和现在面前的这一家人,实际上也已经疏远了。
徐凤把他当成这个家的入侵者,这些日子没少给他眼色看,这些原身的父母和大哥难道就不知情们,可他们从来没有替原身说过什么,可见他们心里的想法和徐凤是一样的。
时间和距离,早就使得他们变成了两家人。
“妈,你放心,这钱我会还的。”
原身来到海市近三个月了,因为发觉现在的自己居然融入不到他生长的这座城市里,原身在这三个月里鲜少出门,他怕遇到曾经不如自己,现在却混的比自己更好的朋友。
可简西不一样,他才来到这具身体里四天的时间,却已经把周边逛遍了,对于这个时代,也有了比较浅薄的认知。
现在乡下的妻女一定已经认定他抛弃他们了,这会儿回去,未必能够洗白自己,所以简西只是先寄了一封信回去,打算等自己彻底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了,再回乡接她们母女回来。
“好端端的,怎么想把那个乡下女人接回来了?听妈的,和那边断了,改明儿妈给你介绍几个更好的。”
苗田板着脸,她不喜欢那个乡下儿媳妇,当初儿子要娶乡下女人,她心里就是不乐意的,至于那个素未谋面的孙女,身边养着老大家的孙子孙女,对于那个乡下生长的孩子,她就更加没有感情了。
在她看来,儿子既然回来了,那就不要和那个地方的人再有什么联系了,正好现在有不少女知青回乡,娶不了黄花大闺女,那就娶一个和他情况差不多的在乡下结过婚的女知青,反正简西也还年轻,将来还会有孩子的。
“妈,老三有这个心是好事啊。”
徐凤只听到简西说他要从这个家搬出去,哪里还顾得上其他的。
再说了,简西想把他那个乡下老婆找过来,丢的也是他简西一个人的脸,她到乐意用一个粗俗的乡下女人衬托自己的时髦和优雅呢。
“我和你大哥这些年也攒下了一点钱,妈那儿要是不凑手,我和你大哥也能借你一些,不过不多,也就五十来块吧,也不知道够不够。”
一下子舍了五十块钱,徐凤有些心疼,但是一想到能够请走这个瘟神,她又觉得是值得的。
“谢谢大嫂,这些钱够了,你放心,我会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