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执行的第一个任务,一开始,简西还有些不适应。
好在这个家里的人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过他了,加上他拥有原身的全部记忆,即便性格上稍微有些出入,他们也当时这分别的十几年里他的身上出现了什么变化,并没有怀疑。
“有些人可真把自己当太爷了,也不看都什么时候了,还睡呢,真让一家老小都伺候你呢?”
这会儿老太太苗田正在弄堂和老姐妹闲聊,徐凤端着暖壶瓶进来,里面是热腾腾的豆浆,胡同口有户人家卖这个,一毛钱一壶,价格还算公道,因此胡同里的人也习惯了每天去他家买现成的。
自78年那场会议后,海市多了不少这些做小生意的个体户,徐凤这样正经在工厂上班的人还是看不起这些个体户的,可这并不妨碍他们照顾对方的生意。
她手里还端着一盘老虎脚爪,这时江浙沪一带的特色面点,外脆里香,海市人也习惯拿它当早餐。
自简西回城后,徐凤越发不耐烦自己做早餐了,她不想便宜了这个小叔子,干脆使劲往老太太兜里掏钱,正好也给自己放个假,让丈夫和儿子也改善一下伙食。
大嫂都吊着嗓子说话了,简西再装睡也有些说不过去了。
他假装刚睡醒,揉了揉眼睛,冲着大嫂笑了笑。
“厚脸皮。”
徐凤哼了一声,扭腰走了出去,给简西穿衣服的时间。
“妈,你能不能借我一点钱。”
吃早饭的时候,简西突然开口,下一秒,只听“啪嗒”一声,徐凤的筷子已经重重摔在了桌子上。
“你借钱干什么啊?”
苗田瞟了也面露不悦的大儿媳妇,然后转向小儿子,略带疑惑地问道。
“爱国他们几个都大了,我再在家里挤着也有些不像话,我想出去另外租个房子,再看看能不能找到适合我的工作,等安顿好了,我想把蓝秀她们娘俩接过来一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