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妮觉得自己今天能不能活着走出去,都两说。

“一点儿酒?”他把托盘放在沙发和扶手椅中间的矮几上,在两个杯子里都倒了浅浅一层酒液,“坐。”

倒出来,佩妮才发现,淡黄是因为中和了脏兮兮的瓶子,酒液本身是很纯的琥珀色。

他伸手捏起棱角分明的杯子递到佩妮眼前。

佩妮抿抿嘴巴,小心坐在沙发边缘,双手接过杯子。期间触到了他的手指,冰凉冰凉的。

她烫到一样,缩回手。男人露出一个近乎调侃的笑。

她脸抽了抽,手指在裤子上狠狠摩擦了一下,暗骂混蛋。

奇异的,好像在自己的地盘上就收敛了周身的刺一般,刚刚还让人牙痒的男人这会儿身上绕着一种沉沉的懒,如大限将至,又或者风烛残年。

他晃着酒杯看着佩妮的方向,目光没有焦点。

佩妮恨死这种莫名其妙的绅士作风和异常的气质了。

虽然她该死的最喜欢的也是这种。

她仰头一口把酒干了,出神的人被她的动作惊回了神:“我必须说,我为你鲁莽的勇气而……赞叹。”

佩妮把酒杯往旁边重重一扣:“壮胆。有问题?”

他手外翻向酒瓶,示意佩妮随意。

佩妮眼睛跟着他的手转。手指长,指腹上染着灰黄色。手掌瘦削,骨节并不突出,应该很少做重活。

托福,没让他的手比例更奇怪。

他摆动手指的方式,印着酒杯和酒液,有股难言的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