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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梦语很快又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陆风身旁的男生身上。

此时陆风已和他说完了戏,他操控着轮椅到了片场中央的位置开始预走位。

头顶的光很亮,男生瓷白的皮肤上似裹了一层泛白的光,整个人清透敞亮,几乎让人移不开眼睛。

但是更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是他生动的表情和看人时那澄透的目光。明明是个新人演员,却似乎天生有着极强的感染能力,一颦一笑都十分招人。

易梦语盯着他看了会,只觉得自己心脏砰砰砰地跳个不停,完全被对方吸引住了。

她想起一开始听到这两人结婚的时候,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反感意外的情绪。

虽然一开始对常欢的观感一般,但越相处越觉得这家伙人着实不错。

而且,还很喜欢她哥。

易梦语以前总认为,她那个冷酷无情油盐不进又要求贼高的表哥,这辈子是不会真的有人喜欢他的。

搞不好,会一辈子这么下去,单身到老。

没想到后面就遇上了常欢。

所以说,缘分这种事,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易梦语又看了会,眼眸攸地一亮,吭哧吭哧拿出手机,调侃起自家老哥来。

在遇到常欢之前,她对上薄文熠从来只有吃瘪的份。

准确来说不光吃瘪,还老是被他气得不轻。

好不容易得来机会,她可得好好把握住。

要是她哥知道,她小嫂子给的备注是“傻大个”,估计那张冷脸可以在整个博易刮起一阵西北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