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页

他盯着常欢最后发过来的消息看了好一会,黑眸中光华闪动。几分钟后,他抬指输入了一段话。

【据说短时间内会从讨厌变成不讨厌,是因为产生了新的情感。】

发完这条,薄文熠犹觉得不够般,又加了一条。

【你喜欢他了。】

第24章

常欢被屏幕上的“喜欢”二字恍了几秒神。

怎么可能?

他想。

他和薄文熠就是联姻的合作关系, 而且,他才不要喜欢一个心里有别的男人的男人。

常欢啪地丢开了手机,第一次没有立刻回复傻大个的信息。

论文完成了, 参考书也收拾好了, 时间还早,不该这么被浪费。

所以, 继续看景恒的电影吧。

常欢研究电影的时候习惯做笔记, 看到某些特别有记忆点的场景时,还会在纸上画分镜图。

他虽然年纪小,但和那些天赋型的沉浸派不大一样,他更喜欢运筹帷幄, 更擅长从细节处找角色的特点, 然后以小见大来构设人物。

每次表演的时候, 他心里都有一杆秤, 很清楚知道自己今天的这段表演, 到底有“几斤几两”。

也因此, 他会在“课前”将所有一切都准备妥当,将搭戏的演员的特色也琢磨出来。

半小时后, 放在面前的纸依旧一片洁白,一旁的笔甚至连笔帽都没有去掉。

常欢烦躁地揉了把头发, 不明白今晚自己到底怎么了。

难道是因为他和景恒真人对戏过,所以从屏幕上看这个人, 就变得有些索然无味了?

常欢啪地合上电脑,决定放自己假, 今晚早早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