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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文熠从事的就是与表演有关的行业,这个书房里放得最多的应该就是与之有关的书吧。

常欢碰了碰薄文熠放在一旁翻动书页的手:“你书房里的书,有没有用什么系统做过登记,平日里怎么找的?”

“我记性不错。”

“啊?”

薄文熠放下书:“要什么书,名字给我。”

常欢从侧面抽出一张空白的a4纸,刷刷刷将那几本需要的书名写了下来,然后连着笔一起寄给了薄文熠。

“如果你这有的话,麻烦帮忙写一下所在的位置,方便我回头去拿。”

薄文熠接过笔,垂眸看纸:“不错,知道自己脑子不行,想到要让我也给你写下来。”

常欢:“……”

薄文熠只看了一遍,便利落下笔。他写起字来,一撇一捺都很有力度,潇洒且张扬,丝毫不收敛。

都说字如其人,在薄文熠这倒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常欢看着看着,视线不由自主攀爬到了那握笔的手上。

一般人握笔的时候,食指的关节是凸起最厉害的,薄文熠也不外如是。

常欢盯着那随着男人写字轻轻晃动的关节,舔-了舔-唇。手指关节粗的人,是不是真的如柯南说的那般,特别厉害?

心里有个声音冉冉升起,百想不如一试。

常欢闭了闭眼。

他努力压下心头那些黄色废料,开始念经:论文重要,论文重要,论文重要。

默念三遍后,那颗从坐下开始就不大安分的心好不容易平息了些。

常欢趁机理了理原主输入在电脑里的论文重点,然后抽过来另一张空白的纸,将那些重点中自己觉得重要的点,写了下来。

这是他的学习习惯,比起看,或者用电脑记录,更喜欢写。

写过一遍,就算是一些比较难记,或者生涩的东西,都多少能录入到大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