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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很擅长交际,他本就和薄文熠见过几面,两家又有一些生日往来,很容易就找到了合适的话题。

常欢垂着眼,努力让自己的眼神不要往薄文熠那边飘。

原主不认识薄文熠,薄文熠本人又十分低调,在网络上几乎没什么资料。

所以他还真不知道这位年轻有为的“痴情男配”长这副模样。

重点是,柯南跟他说,薄文熠特别好认,是整个场上气场最强的男人。他只要进来,看上一眼,就能认出来。

这简直说了个空气,他刚才看到薄文熠杵在走廊上时,只感觉这人敛眸看人的样子特别招人烦。这种讨人厌的家伙哪里配得上“气场最强”四个字了?

想起刚才他刚才做的那些事,常欢特别想狠狠敲一记自己这颗进了水的脑袋。

柯南:“欢欢,你今天这眼睛怎么回事?是不是刚才晃的时候撞到了?”

常欢:“什么?”

柯南:“你眼珠子一直在往右转。”

“啊?”

“我们都在你左边啊,你往另一侧看什么看?”

常欢:“……”

耳畔传来一声轻笑,笑声的主人大概也觉得自己失礼,把头转向了另一侧。

趁着薄文熠侧头的时候,常欢狠狠瞪了柯南一眼,无声比了个嘴型,让他闭嘴。

柯南委委屈屈,不明白自己一番好意为啥会遭到好友的怒视。

常欢渐渐冷静下来。

他是被抓包了,但这并不代表什么。

喜欢分很多层次,如果薄文熠再说起这件事,他可以解释,他的喜欢是崇拜的那种喜欢。

虽然我不认识你,但是我崇拜你喜欢你啊!

如果这都不行的话,他还可以死不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