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他你看我是什么样?问题滑到嘴边又觉得索然。

很多时候我想说点东西,却觉得没意思。说了改变不了什么,其他人理解也有限度,不如闭上嘴做自己该做的事。

回家路上的经历同样乏善可陈。街上百分之百的人都长着模糊不清的脸,我懒得一一分辨他们是谁,只是单纯跟着同事左拐右拐。他大约知道我家在什么地方,我自己却记不清了,于是走过的路都和迷宫一样,除了出口的房子被定义为‘家’之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我们在生锈的防盗门前停住脚步。

同事想要去叫门,我看着那扇显得比其他事物都更真实的门扉,心脏加速跳动,一把扯住他的胳膊把他拉了回来。

“嘶——”他倒抽一口气,“你这力气也太大了,干什么啊?不想进家门?你是不是和你家里人吵架了?”

“没有,我的父亲和母亲从不与我吵架。”我说,“你之前叫我什么?”

“■■啊,”他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有病吧,这有什么好问的?”

我问他:“那托马斯·韦恩是谁?”

“……”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这是一双多么适合执握利器的手?

这么想着,我发现我指尖正夹着一只猫头鹰形状的飞镖。

我随手把它扔出去,看着这做工精美的小玩意优雅地在空中旋转了一圈,最后翅膀的一角精准地插在了前方防盗门的猫眼上。

再垂下头时,我的手指上覆盖着层灰黑色的盔甲,金属反射出冰冷而锋锐的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