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本王看京城里许多贵妇小姐们都喜欢养一种西域来的狗,听说是跟狼混了血,性子颇烈。不过本王所见到的,无一不是摇尾乞怜的狗,半点狼的样子都没有。一问之下方知,这些狗都是已经被驯好了送到贵妇们手上的,自然没了狼性。这兔子也一样,王妃喜欢的是温顺的兔子,而长宁喜欢的是驯服的过程,如此一来既讨了母亲的欢心,又让自己高兴一番,何乐而不为?”
小侯爷疑惑地看向靖王:“长宁姑姑是这样的人吗?”
“京城里不都是这样的人吗?”靖王反问。“小阿秀,你别看那些贵妇们整日里尽是品茶赏花,她们的手段也许刑部的酷吏看了都甘拜下风呢。”
说起京城的贵妇们,阿秀脑海里尽是些花簪香粉、衣香鬓影,那些看来雍容华贵的女人们,真的会像靖王所说的这般?他先前多么希望自己的娘亲也和那些贵妇人们一般,华贵美丽,温柔体贴,可如果美艳之下是一根根利刺,那他还不如……
想到那个自称是他“娘亲”的男人,阿秀心里又是一阵复杂纠结。他会不会,也带着假面对自己?
“别想了,傻孩子。”靖王摸摸阿秀的脑袋,只觉得这孩子的低着头神情忧郁的样子像极了景泓。
长宁追着白兔,一路而去,那白兔虽然警惕性极高,但跑了不多时便落了下风,而眼看周围都是干瘪瘪的枯草,根本无法遮掩身形,长宁手中的箭离弦而来,那白兔正是无望之际,一只白秀的书生之手挡在了它身前,而那箭直直刺穿了那只手腕。
景泓从来没有这么痛过,血很快染红了他大半边袖子,但好在袖下的白兔毫发无损。
“哎呀!”长宁一看惹了祸,心中一惊。
“你怎么这么笨啊,干嘛用手挡?”追过来的曹长明看到那只插进景泓手腕的箭,心里也是吓了一大跳。
“我没想那么多。”景泓方才在不远处便看到长宁郡主在追赶什么猎物,直到这只猎物跑近了他才发现是一只白兔。这只兔子生在野外,却难得的雪白,毫无杂质,而最重要的是曹长明一眼便认出了这是只怀孕的母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