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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似乎是不太恰当的,可的确即便饶遥他不动,只安静坐着,就能让人觉得惊艳。

但这种惊艳此时却是无用的——

饶遥夹了几粒鱼子酱入嘴,粒子爆裂,鲜腥的味道泛满口腔,饶遥皱了下眉头。

按理说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了,但跟着孙锦严这么久,饶遥已经习惯了去思考琢磨孙锦严了。孙锦严对猎奇的食物喜欢的很。也不知道是什么品味。

大概是在西方长大的缘故,孙锦严热爱尝试一切新(黑)鲜(暗)食(料)物(理),除去牛排,鹅肝,蜗牛焗这些常见的外域食物,孙锦严总还能口味奇特的吃下别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能咬掉牙的法棍,惨绝人寰的鳗鱼冻,大和式全生的刺身

饶遥都忍不住发愁地想,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但想着想着,他嘴角反而挂起了一抹笑,他泼了杯里的酒,淌干了杯子又重新倒了一杯热茶,然后轻轻吹了吹滚烫的茶面。

这次任务后他就能好好回去休息一阵了,唔,估计缓过神的孙锦严得正在气头上,回去得想想怎么让他消气,再争取能把人好好地追到手。

饶遥又惬意地想,这次任务完成后就终于能再好好待在他身边了。想到这,他的浑身都一松。

都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但饶遥却觉得,大概是前世三百词的的回眸,才修到…今生的因缘交错。

他不信命,却信直觉,他直觉自己等那人已经等了很久了,甚至心里头总是惶恐,不敢相信就这样能遇到他。他常有一个疑问:我是不是曾经在什么地方遇到过你呢?

但这些年他们一个东一个西,听到过彼此的名字已经算是好的了,更别说遇到过了。饶遥心知这个问题太诡异了,孙锦严也回答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