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室长期施行郡县两级制。
郡国由朝廷直接统领,虽然面积与后世地级市相近,但地位却相当于省。
九卿与太守秩俸皆为两千石,品级相当。有汉一代,九卿转任太守、太守转任九卿皆司空见惯。
后来汉武帝为监察郡县,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设立刺史。
监察区并不属于行政架构。只是为了方便,从而划分哪几个郡归哪位刺史监察。
此时的刺史,只有监察之权,与行政、军事等权力毫不相干。
虽然后来刺史权力因现实原因,不断膨胀。但刺史最初职能未改,一直是监察之职,无权干预行政。绝不会出现位卑权重的六百石刺史,任命一郡两千石太守的情况。
但随着州牧的设立,情况彻底发生改变。
因为天下大乱,盗贼丛生,无论是跨州连郡的百万青州黄巾贼,还是占据黑山两侧的黑山贼,或者是自称天子拥兵十余万的张纯,甚至十余万白波贼、西凉军,皆不是只有区区数千郡兵的太守能够平定的军情。
刘璋之父,大汉宗亲,刘焉乃向汉灵帝提议“改置牧伯,镇安方夏。”
州一级彻底变成行政区划。自此,起于秦时的郡县两级制正式转化为了州郡县三级制。
州牧凌驾于郡守之上,掌握地方行政权、财政权、兵权。
但情况并不仅于此。
州牧的割据性比郡守更强烈一点在于。郡县两级制时,郡守虽然是县令上级。但并无权任命县令。县令、县丞、县尉皆由朝廷任命,自由调换。
州牧却并非如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当州牧设立之后,皇帝便不问外事。一州之地尽托付于州牧,就像古代周天子与诸侯的关系。
周天子不会插手秦、魏、赵、韩等国的郡守任命,同样朝廷亦不会再插手益州、幽州等地的官员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