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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几天里,每天饿得我昏昏沉沉的,每天上课都不知道在干什么。我饿怕了,有一天饿得不行的我向一个同学借钱。可她见我穷得叮当响,不仅没给我借钱,反取笑我是个乞丐,叫我跪下来求她,她就送给我一块钱。”

“当时,我实在饿得不行了,就毫不犹豫的跪下来求她。得到她赏赐的一块钱,她大声叫其他同学们过来看我跪下求她的样子。同学们都看到了,讥笑我是乞丐之女,乞丐之女。”

“我当时拿着那一块钱,在同学们的讥笑声中去买了一瓶可乐,我当场喝光它,回想同学们对我的讥笑,我暗暗发誓,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我都要赚钱,拼命的赚钱,不顾一切代价!”

说道这里,秦丽珍从之前慢慢的讲述变成大声咆哮,还狠狠的将手里的杯子砸在地板上,像是在发泄自己心里的不满情绪。

“珍儿!”那男人怜爱的将她搂住,安慰道:“珍儿,一切都过去了。”

“嗯,一切都过去了。我不再为了那几块钱,出卖践踏自己的尊严。不再看他人的脸色,不再受他们的取笑。因为,我现在比他们更有钱,我吃的,用的,都比他们强,没有谁再敢轻视我!”秦丽珍露出了欣慰的眼泪。

林峰听了却是五味杂陈,问道:“后来,你是怎么见到你干爹的?”

秦丽珍抹去眼角上的泪珠,咬牙说道:“五天之后,雷同找到了我,要我马上还钱。我说没有,雷同就扬言要马上开除我出校门,我害怕了,跪下来求他。甚至求他宽赦几天!”

“雷同不答应,给我两个选择,一是做他的干女儿,二是去外面打工赚钱来还。听到这两个选择,我毫不犹豫的选择第二个。后来,我才知道,他带我去的地方竟然是一家夜总会,要我去那里坐台。”

第233章 绝处逢生

“我不肯了,并以死来要挟。雷同就劝我,可以卖艺不卖身。卖艺就是陪一些男人喝酒,陪他们唱歌,最多被搂抱一下而已。而且还可以拿小费。只要在这里干一星期,我欠他的学费就可以还清了。当时我已经是六神无主,稀里糊涂的相信了他。”

“后面,雷同走了之后,我就跟那家夜总会的老板签了一份合同。那份合同我也看过,就跟雷同对我说的差不多。那天开始,我就开始了在夜总会上班,每天晚上十点开始,到凌晨两点。”

“可是我只做了两天,那老板见我身体单薄,虚弱无力,几乎做不了什么事。他就问我是不是处。我说是,他就给我介绍一个客人,说只要我陪那客人一晚上,就得到三千块钱的酬劳。”

“听到老板说陪客人一晚上就得三千块钱,我就心动了。因为,有了这三千块钱,我就有钱交学费,有午饭吃了。我是穷怕了!”

“后来,当我忐忑不定的来到那客人包下的房间后,才发现里面不只有一个客人,还有很多的男人,很多女人,加起来起码有十几人。”

说到这里,他干爹笑了笑,提醒道:“珍儿你说错了,当时有25人。13个男的,12个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