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戟此时想起那秦天随手就是掏给他一锭金的“英俊面庞”。有一点他很同意:男人掏钱时的那一刻,就算他是李逵,也能帅成金城武。
“我听起来,怎么像是陪你去看你家酒楼开在哪呢。”罗槐说罢,还是一脸丧气。“也罢,算是一举两得,总比像无头苍蝇在四处逛来得好。”
如果大巴厉害的是会认路,那么对于人肉扫描机的罗槐来说,那简直是酒楼附近的小店都卖什么,老板是男是女他都可能知道。
还好这样的人,他不想当捕快,而是想当山贼。
当然槐哥儿也有坏毛病,比如偏执,比如懒惰,比如喜欢吃甜食。
这些都可以理解,偏执方面,方戟听槐哥儿说起,他喜欢当山贼是小时候被那南岐山扛把子南凤天救了一命,为此不惜与他家老头子断绝关系。
懒惰,那便是槐哥儿不喜欢运动,虽然看起来不胖,但是身上并无半点肌肉,还有赘肉。所以槐哥儿自称自己是智慧型山贼,南岐山未来的智多星。
而喜欢吃甜食,大抵上与槐哥儿经常用脑过度有关,听说吃甜的有助于他记忆大量东西。
总之方戟知道,槐哥儿日后必定不是等闲之辈。哪怕是做山贼,没准他还真能是成为山贼王的男人。
那方戟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祝他早日梦想成真,趁早走别缠着他。
……
“抢钱袋!有人抢钱袋!”
这呼喊声倒是吸引了方戟的注意。当然古代闲人也挺多,此时已经有不少的吃瓜群众早已围了上去。
原来是一位年轻小哥抓住了一位老太的手,而呼喊的正是那老太太。
“这钱袋明明是我的……”年轻小哥见这么多人围上来却是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哟呵,这年轻小哥长得还挺标致。方戟想来和自己上一世的某些小鲜肉比起来也不遑多让,都是这么的妖娆,不对,是俊俏。
“世风日下呀,连老人家的钱都抢啊!”这老太太声泪俱下言行并茂,实在是突出了一个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