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但凡色彩鲜艳的羽毛,都有它的价值,像那个在融雪谷里染色造假的摊主,就是染了一根红色的羽毛,引得许多人愿意用几十上百的肉干来交换。

羽毛本身也不能填饱肚子,但它能换来别人艳羡的目光,和自己威仪的气势。

果果瞧着整个人跟刚才那嫌弃的样子完全不同了,伸手想碰又不敢碰,容月把金矿直接递给她让她拿着玩。

“做饰品会很好看,闪闪发光,这样它就有了基本的价值。等饰品被大多数人认可,以后就可以做金珠了。”

“哎——”惊讶声此起彼伏:“全都做饰物不好吗?”

容月笑:“慢慢来,而且物以稀为贵。换到金珠子的别家部落也可以自己做首饰啊。”

这话很有道理,但这一切美梦的前提是,他们把金子从石头里搞出来。

容月在技术上只能提供基础的思路,刚想鼓励大家多提供想法,就看果果她们兴奋热情地已经讨论了起来……

看来是不用他多说了。

部落里新来了几个烧陶的匠人,会用火和窑,这件事由他们自己商量去,容月负责起了另一边的事。

金矿的所有权。

他得确保金子的价值被人们认可之前,把金矿握到自己手里。

当然,如果蛮荒遍地是金子,他也没办法,但看挖到特别的石头惊慌慌的小部落,和至今都没有影子的铁来看,短时间内,金属矿还是稀有的。

多亏了各种玩家经常来跟他抱怨说“我家有矿就好了”——要不是这句,他后来还不会好奇为什么矿这么值钱呢!

小部落离白豆部落不远,容月带着云野一人一匹神马,一天出头就到了那里。

挖到金矿的小部落是真的小,老的老弱的弱,一眼望去稀稀拉拉没精神。首领跟摆设似的,战战兢兢,看到两个丰神俊朗的人物竟大老远跑过来,吓得要身边的人搀扶才能站稳。

容月第一次见到这么弱的首领,哭笑不得:“怕什么?我还能吃了你们不成?”

那首领一个哆嗦,那惊恐的小眼神特别真实,身边的部众也一副要吓趴下的样子。

这样的也能在蛮荒生存下去?

然而万事有因有果,这个怂怂部落离周围几个部落都很近,隐隐成包围之势,有什么野兽袭击,直接就被挡去了。又因为圈起来的地方小,部落的年轻人都没怎么出过远门,偶尔几次还都和别的部落的狩猎队撞上了,被别人家那气势一吓,强的更强,弱的更弱,更不敢出远门了……

容月看着一整个部落的怂样,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你们有迁到别处的想法吗?”

“……不敢不敢!”

想也是。

这个小部落一开始并没有响应建塔的提议,也是看白豆部落切实得救才跟了风。如果碰到凶残些的部落,早将他们吞并了,但白豆林木那几个部落也没什么野心,便一直这么相安无事地把日子过了下去。

容月沉吟片刻,提议道:“如果让你们加入星月部落,你们愿意吗?”

让人放弃自己的家乡,自己的部落文化,转而投向另一个陌生的部落,一般人是很难接受的。像桑露和桑漠,至今难以忘怀曾经的习惯,虽然感激星月部落,但归属感最强的还是曾经的家。

困困部落是没办法,对原住地有阴影,但这小部落也不存在这个问题……

见众人半晌不说话,容月释然笑笑,他的提议还是有些强人所难吧。

“算了,我就是随、”容月话到一半被一阵欢呼打断。

“真的吗!?”

“天哪——”

“我们可以去星月部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