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瑾呆呆点头,迅速撸下一块防护布料,翻出内面擦擦蹭蹭。
泥印还淡淡留在脸上,五官却在破晓的天光中好看的发光。巫瑾的瞳孔偏琥珀色,即使此刻抱着枪,也看上去凶狠不起来。
整个人和赛场格格不入,就差没在脸上写一个白嫩乖巧。
有的人,天生就是镜头的宠儿。
卫时终于露出了满意的表情:“行了,组队时限差不多到了。”
巫瑾这才反应过来,依依不舍就要留联系方式,却被卫时无情打断:“把枪拿出来。”
巫瑾举起原本抱得死死的枪,就像是拔出了心爱的胡萝卜,毫无怨言就要还给大佬。
“你留着。”卫时这次开口语速很慢。眼神里里没什么温度,乍一看让人脊背微凉:“记住,这把枪,是你自己捡到的。”
巫瑾一愣。
“你有临时组队的队友,但这不重要。”卫时的左手在枪柄上轻轻摩挲,这似乎是他一个惯有的思考动作:“你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巫瑾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大佬的时候,在山脚下的那片河岸,卫时开枪淘汰两人,自始至终也没有露面。
大哥,似乎并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
巫瑾使命感顿生:“大哥放心!绝对不会说出去——还有大哥住在哪?大哥要不留个手机?大哥回家喂什么猫?田园猫还是……”
匕首从内槽弹出的声音让巫瑾蓦地一顿,乖乖闭嘴。
组队时限结束,选手还没分道扬镳,执法系统会强制开战——巫瑾迅速反应过来:“大哥别戳脸!!我还要靠这个出道……您看小腿肚子行不行?”
卫时漫不经心看了他一眼。
他手中的匕首比巫瑾见过的任何一把都要厚实,锋刃折叠处,棘轮一半裸露在外,无名指按住的地方,竟然是枪械独有的扳机连杆。
“过来,不动你。”卫时开口:“还有七分钟。”
巫瑾再次放下心来,借着光又瞅了一眼,大佬手掌的薄茧分布在好几个指节。看来不仅仅是枪支,大佬所熟悉的武器范畴,应当远远超乎自己想想。
这个人,就像是为战斗而生。
两人穿过齐腰高的草原,熹微晨光中,带着河水湿气的风从耳畔飞过。
匕首一端,银黑色针体忽然弹出。
巫瑾张大了嘴巴。
这竟是一把麻醉枪。
卫时的瞄准点很低,在六十米外的树下。少顷,巫瑾的怀里就被扔了只兔子。
活的,麻醉剂量不大,耳朵耷拉着,四只腿一蹬一蹬。
巫瑾:“……”
卫时慢条斯理道:“养着。”
巫瑾:“啊?!!”
淡色的天光中,卫时回过头来。男人表情懒散,眼神不像初遇时骇人,但瞳孔细看还有煞气。
巫瑾隐隐确信,只要这兔子死了,大佬立刻就能找上门来一枪崩了自己。
想到这里,巫瑾立刻换了个动作,从拎着野兔耳朵变成——捧着。
卫时见状点头:“行了,以后再见。”
等巫瑾反应过来,人已经只剩下一个背影。
晨光越来越亮,巫瑾一手兔子一手枪,走了几步还是没追过去。忍不住喊了一声:“诶,大哥——”
山风扑面而来,把清清亮亮的少年音吹到后面,也不知道卫时有没有听到,只巫瑾揉了个眼睛的功夫,视野中再没找到人。
巫瑾只得抱着兔子继续流浪。
半个小时一晃而过。
草原上晨风悠悠,万物皆碧——蓦然一颗飞弹打在地上,溅起泥土和碎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