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见阿锦写字只描红,不练习,想跟阿锦说这件事,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顿了顿,少年继续说:“如今阿锦已经在巩固书写,倒是不需要我说什么了。”

黎锦想,他说的应该是原主,所以才不给他提小意见的机会。

黎锦问道:“你也会写字吗?”

如今他已经回忆起原主大部分的记忆,也不担心露馅。

只是原主与少年相关的记忆少得可怜,黎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买回来的,但对于少年的身世,他便不甚了解。

秦慕文垂下了眼眸,说:“会一点,但哥儿习字又没什么用,所以我学的也不多。”

黎锦笑道:“怎么会没用?以后咱们家赚了钱,都得你来记录采买事宜,等我字练习好了,还可以来教你。”

少年眼睛睁得滚圆,看着黎锦,当年就连爹爹也说哥儿习字没用。

还不如学些琴艺,还能给夫君弹奏。

可他家夫郎如今却正儿八经的告诉他,哥儿可以习字,以后还得管家。

黎锦被他的反应取悦,笑道:“本来我得空就可以教你继续习字,但我现在也还在摸索阶段,所以不打算误人子弟。

等我练习的好一点,这才有自信来教你。”

至于身世问题,黎锦也没细究。

就算少年以前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但他现在能沦落到这个地步,证明那个家已经散了。

再问一遍,等于把人已经结痂了的伤口又活生生撕开一遍,太疼了。

所以黎锦没有继续这么话题。

等到少年放下一切,愿意主动告诉他的时候,这才叫水到渠成。

随后少年坐在床上哄包子睡觉,黎锦练完十张大字,熄了灯,在院子里洗漱一番,伴着蝉鸣声声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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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上起床后的一切事宜已经让两人产生了默契。

少年煮粥,烤土豆,再拌一碗野菜。

黎锦喂完孩子,洗漱,收拾背篓。

其实等到下一次卖药后,他就可以攒钱买一个书箱,就像那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样,书生赶考一般都会背一个。

一般是用柳条编制,里面放着笔墨纸砚,换洗衣裤等等。

现在倒是不怎么需要,但等到明年二月赶考县试,得大老远去县里,背个书箱赶路倒比背篓要方便许多,可以把不同的东西分门别类装起来。

而且书箱上面还有遮阳遮雨的篷子,避免里面的东西不被淋湿。

只不过书箱不能带进考场,能带进考场的只有简易的书篮。

这日黎锦依旧到的比较早,昨日宋先生给他的经论是分为上中下三部,宋先生只给他一部。

黎锦算了算,《四书》算大概四到五万字,《五经》能多一点。

但每本书大概就是一万字左右。

昨日宋先生给黎锦的又只是一本书的三分之一,其实大概只有三千字左右。

所以他才能在一晚上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