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直接翻了个白眼给他。
“嗨,那不是为了跟陆小哥多说两句,姑娘家心思,大娘懂。”另一边卖菜的大婶笑呵呵地说,这直白的让兰花的脸颊微微变红,但她的眼睛还是大胆地看向操起屠刀的少年。
不过陆小哥却没有抬眼看她,只是拿起刀,那刀特别的薄,跟其他屠夫手里完全不一样,似乎锋利的很,只见少年在肉摊上看似随意地划了两下,就拎起一条红里带白,条顺漂亮的五花肉到了兰花面前。
“哦,怪不得,自打小陆改到这儿卖猪肉,你也天天往这儿跑,我还道小陆这里的肉跟梁大那边的不一样,原来是那什么醉……醉了不是因为酒,是这么说的吧?”张三挠了挠后脑勺。
兰花闻言立刻啐了他一下,鄙夷道:“那叫醉翁之意不在酒,你懂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哈哈哈——原来你也知道呀!”张三大笑了起来,连同周围摆摊的大叔大婶也忍俊不禁,戏谑的眼神看着兰花和陆小哥。
兰花愣了愣,顿时明白过来,微红的脸蛋迅速变得通红,眼神却不敢再看陆小哥了,而是落在猪肉摊上,那拎着五花肉的一只手。
那手真好看,骨节分明,细长的,总觉得不该拿刀应该像自家爹一样拿笔才是。
见兰花迟迟不接,陆瑾忍住抽嘴角的冲动,将肉往兰花跟前递了递,提醒道:“你的肉。”
“啊?哦……哎!”兰花回了神,看见陆瑾那一副无语的模样,顿时为自己的发傻羞地无地自容,跺了跺脚接过五花肉放进篮子里,捂着脸跑了。
小姑娘家的跑得还很快,转眼就没影了。
等等,这姑娘还没给钱!
陆瑾抬起了尔康手,那嘴角终于抽了起来,心道那么害羞干什么,学学后现代女性那子弹不穿的脸皮才行啊喂。
没错,陆瑾是个穿越者。
看他切肉的手法就知道他是靠刀吃饭的。
的确,靠的是手术刀。
想当初他陆瑾可是外科手术室的一霸,常年操着各种手术器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蹲在手术室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六小时在术中,靠的是什么?
是对救死扶伤的热血,是坚持就是胜利的毅力,每年执着地过着双十一!简单点说,以爱发光,他喜欢自己的职业和使命,感觉特别伟大,白衣天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