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整个渔村被震慑到的,是有一次,一条疯狗追逐一个小女孩,就快咬上女孩的脖子。电光火石间,那个冷峻好看的年轻人一个扫腿,将那疯狗直接踹死,全村人震惊。
裘复从来都是裘复,即使曾经伤重得快要死去,他也是洪义社的二当家裘复。
平静的生活,让这个人似乎化为了一个普通的村民,但是无论是那恐怖的身手还是出众的长相,都让其他人无法用普通的去对待他。在某个秋天的夜晚,阿华煮了黄酒,庆祝自己捡到裘复整整四年。
他从来不知道,裘复和阿福有什么区别,他不认识“复”,倒是知道,一到过年,大家的门上都贴着一个“福”字。
所以他叫这个人阿福。
喝着喝着,阮阿华就喝多了,嘴里咕哝地念叨着:“村口李叔家的闺女想嫁给你,村尾刘爷爷的孙女也想嫁给你,就连咱们村最好看的王小妹也想嫁给你。阿福,你真有福气啊,那么多人想嫁给你哩!”
回答他的是裘复意味深长的眼神,没有吭声。
醉鬼还在继续说话,裘复却一口口地喝着酒,似乎没有听见这些话。等到阿华真的醉晕过去后,裘复认命似的将他扛了起来,扔到了床上,然后薄唇一勾,轻笑了一声,俯下身不知道做了什么,接着转身离开。
那一夜,裘复站在窗口看着东边的天空,直到太阳升起,他才转身离去。
从那以后,裘复再也没有看过东边,他仿佛真的成为了一个渔民,白天下海打渔、晚上听这些渔民说闹。一切都没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当裘复想要用右手去接什么东西时,他微微愣住,旁边的阿华也一下子愣住。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阮阿华告诉他:“阿福,我想给你找个假手,人家说假手特别像真的,别人都看不出来,而且你还能用假手拿筷子,特别管用!”
裘复冷笑一声:“把你的手剁下来给我?”
阿华嘿嘿一笑,没有再说话。
一周后,裘复被叫到县里面的殡仪馆,看到了那具尸体。
开膛破肚,肠子被掏空,胃更是被搅成了稀巴烂,那种可怕恶心的景象连资深法医都是连连摇头,不忍多看,跟随裘复一起来的老村长早就呕吐出了酸水,吓得不敢回头。
只有这个年轻人,他面色平静,一步步地走到了停着尸体的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