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世养大猫(完)

从机械店里走出一个穿正红色风衣的少女,看她的打扮和手腕处延伸出的尸斑痕迹,显然是一个新人类。

小导盲犬回过头去:“抱歉,我……”

少女不由分说把小导盲犬抱起,进了机械店。

颜兰兰想了想,还是跟了上去,舒文清跟随其后。

小导盲犬被机械店老板接了进去,还在客气地挣扎:“小姐,不好意思,这样太麻烦……”

少女打断了它:“不许说话,让你去你就去。”

小导盲犬叹了一口气,客气地说了声“多谢”。

把机械犬送进去,少女才像是松了口气,向颜兰兰她们打了个招呼:“你们好。你们认识奥尔?”

颜兰兰应道:“嗯,见过两次。”

少女一笑:“它跟我提起过,说在他流浪的一路上,遇见了很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你们应该对它很好,不然它也不会那么亲近你们。”

颜兰兰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没有,我和它只是萍水相逢而已……”

舒文清却从她的态度中察觉出了些端倪:“请问,你是?”

“对不起,忘了自我介绍。”少女说,“我叫徐婧媛,是奥尔的朋友。”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徐婧媛向她们说了自己离开小导盲犬奥尔后的生活。

她自出生起,脑中就生了一颗肿瘤,在肿瘤压迫下双眼失明,父母买了奥尔来,让它陪在自己身边。

灾变发生后,父母只来得及带走她,却忘记了奥尔。

后来,父亲和母亲在逃难中先后去世,她也因为失去药物控制,肿瘤恶化成脑癌,病发死去后又再度复生,之后便一直跟着一支新人类队伍狩猎。

再后来,她在一次狩猎中,在一只鬣狗窝里发现了已经快要损坏的奥尔。

奥尔坏得很厉害,视力系统接近报废,认知系统也出了些故障。

它忘记了自己的名字,记忆也有些颠倒,在它的印象里,小姐永远是八岁的样子,它能凭声音认出在流浪中萍水相逢的颜兰兰,却认不出快要15岁的徐婧媛。

徐婧媛无法向它证明自己是徐婧媛,索性不与它多解释,抱起来,和队伍一起来到了丁秋云的城市。

她听说中心城里的科技最为发达,因此带着奥尔来这里求“医”,谁想一个不察,奥尔就趁她和机械店老板谈话时跑了出来,并碰见了颜兰兰。

徐婧媛说:“老板检查了一下,说它损坏得不算太严重,还能修。”

听了这个故事,颜兰兰心里暖洋洋的,索性陪着徐婧媛一起等待。

一个小时后,老板抱出了小导盲犬奥尔。

奥尔的眼睛已换上了新的零件,只是还需奥尔自身进行数据的重整和调试,只要带回去休息两日,它原本的机能将会完全恢复。

徐婧媛对老板说了数声谢谢,伸手把小导盲犬接过来。

奥尔是只相当独立自主的ai,这样被人抱来抱去,实在有点懵。

它轻轻蹬了一下腿,彬彬有礼地请求道:“小姐,我能自己走。”

徐婧媛断然拒绝:“不行。”

……它已经独身一个走了太久了。

这次,她要抱着它一起走。

颜兰兰目送着徐婧媛跨出店门。

她红色的长风衣被风掀起,内里裹着一只还不知道自己已找到了主人的小导盲犬。

回去后,颜兰兰把这件值得高兴的事从头至尾告诉了正在浇花的丁秋云。

丁秋云放下水壶,从口袋里摸出小银壶,喝了一口酒:“奥尔就是你一定要养狗的原因吗。”

颜兰兰嘿嘿笑了两声。

的确,在两次遇见奥尔后,颜兰兰就一直想要养条狗。

前几天她过生日,丁秋云不知从哪儿抱了一只未变异、咖啡色的小奶狗来,还在小狗脖子上端端正正系了个蝴蝶结。

小狗很乖,而且格外粘人,抱着颜兰兰就不撒爪了。

要知道,在末世弄一只活狗,要比弄一头老虎还要复杂。

在老板跑丢之后,谁都不敢在丁秋云面前提养动物的事情,直到看他送了颜兰兰小狗,大家才各自放松了不少。

开过几句玩笑,颜兰兰咳嗽两声,恢复正色,道:“丁队,奥尔能找到它的主人,谷副队也一定会回来的。大家都在努力,一定会把他带回来。”

丁秋云微微笑了,不置可否。

三年前,在恩人离开他时,那个化作黑豹、守在恩人身边的系统061对他说,他为他多留了两个选项。

他说,对于ai而言,生物的数据实在难以操纵,只有在谷心志死后,061才得以侵入他渐弱的脑电波,保留了谷心志所有的记忆,储存在了一个记忆晶体里。

如果丁秋云想要谷心志复活,那就让他复活。

如果他不想,那也随他。

丁秋云握着晶体,犹豫很久,最终把选择的权利转回到了队员那里,问他们自己要不要这样做。

他没有想到,在得知谷心志有救后,队员们表现得比他更激动。

不等他动员,所有人就都行动了起来。

谷心志和他们在超市里留下的那张合照,成为了复原谷心志的关键性道具。

三年间,他们引入了仿真人技术,孙彬主操系统,孙谚寻找合适的材料,颜兰兰亲自做了面部和形体的3d复原,罗叔四下跑运输,搜集最稀有的纳米材料。

大家各自忙碌,朝着一个目标齐心协力地努力。

丁秋云见状,愕然了很久,但最后想通,还是觉得好笑又讽刺。

……终究是只有他一个人复活,只有他一个人记得那些事情。

现在,大家都希望谷心志活过来,他们想要拥有那个有点讨厌、清冷又强悍的谷副队。

罢了,罢了。

如今所有人都死过一次,从零开始,他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颜兰兰陪了谷心志一会儿,突然接到了一通短讯,连个招呼都没跟丁秋云打。便欢欣鼓舞地跑走了。

丁秋云抿了一口酒,无奈想,大概又是去陪舒文清了。

有了媳妇忘了队长,真是令人头秃。

他把小银壶放回怀里,拎起小水壶,慢慢浇灌梅花。

在永恒的冬日里,白梅开得灿烂无比,香气幽微,令人心醉。

不多时,丁秋云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他听这脚步声耳熟得很,一时也想不到属于谁,但这片梅林只有基地里的人才能进来,他便没有回头,继续浇灌:“什么事啊?”

来人没有应答,而是将一只略微颤抖的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丁秋云动作一顿,手上的水壶呈倾斜角度,有点点滴滴的水珠落下,洒在了二人的脚背上。

来人张开双臂,想要把眼前人抱入怀里,却又在即将触碰到他时谨慎地缩了回去。

最终,他将一样东西塞入丁秋云的口袋。

丁秋云怔愣片刻,伸手去摸:“这是……”

“……我的控制器。”

他声音里有着无限的欢欣与压抑着的渴望:“丁队……以后,请你管好你的副队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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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算是开放式结局吧。

他们两个未必会在一起,大概率是再做战友吧,和小季与傻鸟一样。

其实想了很久,要不要让谷死。

理智上说,丁队重感情,不会轻易原谅。

情感上说,谷已受到应有的教训了。

后来想到了这个折中的办法,让谷也死一次,体验过后,再度重生。

丁队有了一个得力助手和一个可以交流过往的人,谷心愿得偿,队员们也了却了一桩遗憾。

末世是个极端环境,极端环境下的人性要刻画起来实在困难,所以争议性情节也会比较多。

而且这段时间三次元事情巨多,鸽了很多次,很对不起大家,从现在开始恢复日更啦w

下个世界是古代耽美(修仙),打算塑造一个人神共愤的渣攻来让大家放松一下【搓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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