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酷又帅又有钱,能力还强。
对基佬的刺激作用更是无与伦比。
可以可以。
傅凛点头:“行啊……可是他回来了吗?”
沈末立刻点头:“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周差几秒到3w…………差点就打算溜溜了………咳,害怕
说起来,大家是不是都期待囚禁?
其实我本来没安排囚禁的,大概是看多了有点无感?
都期待的话,可以搞一搞
不过,不能肉肉肉肉的话,囚禁有什么搞头?茫然
第十三章
这话说完后,不知道为什么,沈末的表情变得十分凝重。
一旁的恶鬼斜了小姑娘一眼,上前两步,单手拎起沈末的后领子,拽着她朝咖啡店大门的方向拖去。
沈末挣扎了一下,一边踉踉跄跄,一边强笑着朝傅凛挥手:“傅凛哥,那个。我那边还有点事,我先回去了。”
咖啡店的其他人看不见走尸,只见那小姑娘,明明长得又精神又漂亮,却以一种异常奇妙的姿势在路上扭曲着。
众人同情地望望沈末,又望望傅凛,欲言又止。
“……”傅凛无语地掩面,也朝他俩摆手,“行吧,你们忙,回见。”
待那俩人的身影消失后,傅凛忍不住单手撑起下巴,露出沉思之色。
这两人的相处模式让傅凛不由生疑。
他那鬼仆,到底怎么回事?他似乎并没有丧失记忆,也看不出有什么执念。
傅凛几乎可以确认他是沈家人。不谈他那双与沈渊他们如出一辙的眼睛,单从他的行事作风来看,他几乎从未掩饰过他对沈家的熟稔。
拎起沈末的领子就走,毫无障碍地和沈家众人混在一起。这能是个外人?
别看沈末他们表现得仿佛一群快乐的小逗比。但真想接近他们,取得他们的信任,这么多年下来,确实没几个人能做到。
想当初,傅凛也是花了无数心思和数年时间,才真正做到这一点。
为了结识沈渊,傅凛就死了成吨脑细胞。
沈渊自幼身体欠佳,终日蹲在沈家大宅,旁人想见他一面都难。
傅凛只能细细回忆《驱鬼》的情节,寻找一个沈渊出场的事件,并就此自导自演了一波不打不相识,这才认识了沈渊。
单单认识还不够,这并不足以让沈渊借出家传灵器。
然而,在傅凛想进一步结交时,便遇上困难了,沈渊的戒备心非常重,他几乎立刻察觉了傅凛别有用心。
傅凛撑着下巴,慢吞吞地喝了口咖啡。
当时沈渊质问他时,他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他好像是皮了一波,用一段经典的彩虹屁深深地赞美了沈渊的盛世美颜,并表示他傅凛就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按捺不住结交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