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洛阳煮完面条从小厨房出来的时候,正看见叶烁赤条条地站在他的衣柜前翻衣服。
这臭小子怎么洗之前不拿衣服啊!洛阳的眼睛眯了起来。
听到脚步声,叶烁侧头,对着洛阳一咧嘴,露出满口小白牙:“洛教授,我穿哪一身啊?”
“……随便!”洛阳别过头去,重新朝厨房走去,“如果我盛了面条出来你还在这里,那面条你也别吃了。”这话说得很温和也很轻柔,不过听在叶烁耳里,却成了杀伤性极大的武器。
等洛阳再次从厨房端着一大碗面条出来的时候,叶烁已经穿戴完毕,他选了一件月牙白的毛衣套在身上,外面裹了件米色棉服,棉服没拉拉链,敞着怀坐在那里。裤子是洛阳的一件运动裤,白色,有点洗旧了的感觉。
不过叶烁没嫌弃,反而特别开心地穿着,一想到这是几年前洛阳穿过的衣服,就美得不行。
其实这么一身搭在叶烁身上,更让人觉得他年纪小,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屁孩。反正不管怎样,比他那天穿西装的不伦不类打扮好看多了。
叶烁头发还是湿的,洛阳又给他找了一条干毛巾:“把头发擦擦。”
“嗯。”叶烁早就看见洛阳刚才端出来的那碗面了,有西红柿,有黄瓜片儿,红红绿绿的挺好看,还有两个荷包蛋在面条里若隐若现,他草草用毛巾蹭了蹭头发,盯着那碗面条咽了口口水。
“吃吧。”洛阳刚好瞥见他吞口水的馋样儿,一想他说两顿没吃饭,有点于心不忍,将碗往他那边推了推,“别吃太快,小心顶着胃。”
“嗯。”叶烁头上顶着毛巾,迫不及待拿起插在面条里的筷子挑了一筷子塞嘴里。
虽然吃得狼吞虎咽,但却还是能够从他吃饭的动作里看出他平常吃饭多少是有些讲究的。
洛阳脑子里没来由地闪过一幅画面,那时候他刚学会下厨,第一次做的就是面条,有点坨了,面条都粘在一起快成了面疙瘩,荷包蛋都快散成蛋花汤了,可是那个人还是津津有味吃光了,边吃还边赞不绝口:“好吃!好吃!阳阳,我要一辈子都吃你做的饭!”
呵……一辈子那么长,短短的几年都撑不住,哪里就那么容易过一辈子呢。
察觉到自己竟然又看着这个臭小子魂游天外,洛阳突然有些气恼,事情已经过了那么久,为什么……心里还是留着那个人的位置?
这种行为,通常就是人们所说的'犯~贱'吧?可是几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忘就忘呢,虽然叶朗太混蛋,不过终究已经过去了,现在想起那段往事也已经没有当初地么痛不欲生了,甚至还能自我调侃自我嘲笑一番。
毕竟,那也算是自己此生中,第一份付出所有真心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