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和金毛看了我一眼,金毛若无其事地看着我,“我怎么看都觉得塞莱斯吃的那块肉比较好吃。”他突然说。
这块肉太大了,很难咬动,而且我还不习惯嚼碎食物,而是哽着脖子硬生生的把那块好不容易扯下来的肉吞了进去,噎得我半天缓不过气来。
金毛赶紧递过来一杯酒,我灌了进去,总算好了。
老大则用刀切开盘子里的肉块,送到我盘子里,人类的牙齿不同于野兽,经过漫长的进化,早已经失去了锐利的犬牙和门牙,咬合力也退化了许多,对于大块的肉没有撕咬的力道,直接吞下去也不容易消化,所以就算直接送进嘴里,最好也是小块的肉。
仔细想想,其实并没有很久,但我却几乎完全忘记了身为人类时一些自然而然的事情。
饭后,金毛离开了房间,不知所踪,我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为了变成人,我失去了很多东西,比如我也许永远不能跑步,也不能跳跃,大家可以想象一只狼爪变成人脚的时候发生意外会成为什么样子,脚趾很长,脚掌过短且有些畸形。
我坐下来,看着自己的脚发呆。
老大坐在我旁边,握住我的脚,抬头看着我,“塞莱斯,别怕。”
我轻轻摇头,“我——不怕。”
他以为我是因为刚刚变成人类而在惶恐不安,大概当时他也体会过类似的心情,所以才这么安慰我。
他用手顺着我的头发,我开始觉得有些困了。
打了个哈欠,老大的手一顿,收了回来,“想睡了吗?”
我点点头,说实话,以前当狼的时候,想睡可以随时趴在地上睡觉,当人的时候,却要受到各种约束,至少我不能躺在大厅或饭厅里睡觉了。
我站起来,就打算往旁边的床上倒下去。
老大一把拉住我。
我回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