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我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不要让任何母狼、母狗,或任何雌性靠近它。”
我弄出的声音让金毛醒了过来,我赶紧把那张微微掀开的纸莎草纸塞进信封。
我可不希望被金毛发现一头狼在看信。
虽然他是从野兽变成人类,对这件事的接受度也许会比较高,但是我想,从未接受过任何转变的我,居然也能拥有人类的思维,这件事很怪异,不好解释。
金毛拿起那封信,三两下匆匆看完,他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可怜的灰狼,现在大概被那些念头折磨得毛都要掉光了吧!”
那晚大败盖尔特人之后,盖尔特人只逃出了大约三分之一的兵力,他们回到了边境线的要塞严防死守,无论用任何办法都坚决不出来对阵。
罗斯帝国高明的建筑技巧使得这些要塞成为一个坚固的易守难攻的堡垒,而现在他们必须想办法打败自己,才能赶走这些盖尔特人。
这真是个难题。
趁着战斗的间隙,金毛跟随亚特将军回到莫尔斯城去见一个重要的神秘人物。
金毛在回到莫尔斯城之后,第一时间回的不是那所别墅,也不是去见兰斯总督,而是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喝酒。
我跟在他身后,满头黑线的看着他与这所小酒馆的老板娘调笑。
怪不得要到这里来,这个老板娘——很漂亮,身材高大丰满,五官艳丽明媚,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种大方豪放的态度,也许在卫道士眼里显得轻浮,但却没有给人淫荡之感。
她绝对吻合金毛对女人的口味。
很明显,被老板娘吸引来的狂蜂浪蝶不止金毛,这个小酒馆座无虚席,老老少少的男人聚集在这里,大声谈笑,还有一些故意穿着平民的装束也掩不住那股贵族气派的人混在其中。
老板娘看到金毛,眼睛一亮,立刻迎了上来,这种热情的态度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不满。
而对于金毛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喝着老板娘送上来的自酿的玉米酒,顺便递一杯到我嘴边,温热的酒液顺着我的喉管一冲而下,顿时觉得像着了火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