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轩儿不要赖床了,等到了城镇再好好休息。”敖天辰坐起身子,双喜进来为敖天辰更衣。
敖轩咬牙,他才没有赖床,他早就醒了好不好。气愤的抓起自己的衣衫穿了起来,醒来时那懒散舒适的感觉瞬间消散不见。
双喜知道敖轩不喜欢别人服侍,自然也就没为敖轩更衣。
待敖天辰洗漱好后,敖轩也打理完毕。二人进入马车,双喜收拾好后行礼,马上驾车继续前行。
下个城镇名为孚日城,这个城镇白天的时间长,晚上的时间短,所以名为孚日。也正是因为如此这里的繁荣程度不比傲天城多差。白天的时间长,那么工作的时间自然也会延长,长时间下来,这里的建筑与文明自然不会落后,反而蒸蒸日上。
日行半日,在中午之前三人终于来到了孚日城。
商家叫卖的声音,行人闲聊的声音不绝于耳,官道上更是人来人往骆驿不绝。
敖轩早就把脑袋伸到车窗外,看着路上形形色色的人。
就在刚才敖轩听到外面人说,今天这里来了几名精灵族人做买卖,交易的竟是百花酿。敖轩在御书房里看的那本书上有提到,精灵,大自然的宠儿,有着美丽的容貌,善良的性格,更是天生的魔法师。他们最擅长的就是与植物沟通,更是有独特的百花酿为大陆所闻名。
百花酿,那是一种不同于矮人一族所酿的谷物烈酒,而是由百种花果所酿,香飘百里,喝到嘴里更是香甜可口。
敖轩虽不是个酒鬼,但是对美酒还是十分喜爱,尤其是这异世的酒,他还没有尝过,在知道有百花酿的时候就已经向往起来。
“精灵不是很少在大陆上行走吗?”敖轩问向敖天辰,他还记得书上隐约提到过,精灵因美丽的外表被大陆上的人类虎视眈眈,都想据为己有。
“嗯,但是,他们也需要收集一些用品,而这些东西只有人类这里才有。他们通常会隔段时间派一些族人来城镇一趟,购买一些需要的东西带回去,自然也会把他们特产的百花酿带来换取金币,才能采购其他物品。”敖天辰为敖轩讲解道,“而离开精灵之森的精灵大多都是魔法能力较高的,并且集体行动,以防被人类抓获迫害。”
敖轩不禁想到,人类果然是丑陋的动物,难道只因为精灵的美丽,而引起私欲,就要施加伤害吗?虽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如此,但是想到精灵都已经不在大陆上行走了,就可想而知有多少人是丑陋的。
“因为有着美丽的外表,就被外界伤害,不知道这些精灵如果失去了强大的魔法能力会怎样,只怕早就灭绝了吧。”敖轩感慨道,他们是幸与不幸?拥有着美丽的外表,较高的魔法天赋,被称为上天的宠儿,却数量极少,而且并不好战,要是人类再强一些就会对他们动手了吧!
人心是不足的,现在他们还畏惧着所谓的精灵之森、魔法高强的元素精灵。但当他们一旦拥有了更强大的实力,那么一定会将那里连锅端起,不会管那些精灵是不是无辜的,而那些善良美丽的精灵们地下场是可以预料的,也许到那时,死亡才是那些精灵们最好的下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