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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六世双手握着重剑,在士兵的护卫之下,登上“荣耀”号的船艏,要与赶到的援军汇聚在一起,三面包围令罗兰女王。

“你们跪倒在一个女人面前,不觉得耻辱吗?”约翰六世一边挥剑,一边咆哮,“瞧瞧她,甚至连拿起武器的勇气都没有!身为男人,你们就像这样的巫女邀首乞怜?”

虽然作为一个国王约翰六世无疑是令人厌恶的,但作为一名士兵,他身材高大魁梧,挥舞重剑时就像一头发怒咆哮的棕熊,狰狞可怖。此时他放肆讥讽的时候,这份狰狞的确有着不小的说服力。

“女人除了眼睁睁看你们送死,还会做什么?”

他一边向前,一边大声问。

火枪手的子弹在第一轮射击中击空,敌人的援军汹涌而至,没有时间装填新的弹药,纷纷转而使用刀剑,向后缩紧防御圈。约翰六世的话无法令道尔顿和他的部下动摇,在普通的士兵水手中却起了一定的作用——他们的动作显而易见地迟缓了下来。

“还会送你下地狱。”

他话音刚落,女王已经拔出枪,扣动扳机。

约翰六世身边的骑士临时举盾,转轮燧发枪为紧急情况设计,牺牲穿透力换来了发射速度和子弹速度,这位骑士才得以险而又险地救下他的主子。但他却来不及阻拦第二枪,第二枪命中了约翰六世的胳膊,重剑“哐当”落地。

女王从船艉楼上跳下来,一手提着转轮燧发枪,一手抽出了剑。

那把剑始终挂在她的腰间,人们却很少将注意放到那上面,因为它盛放在雕刻玫瑰镶嵌红宝石,宛如艺术品的剑鞘中,像艺术品多于武器。直到女王拔出它的那一刻,人们才终于看清,剑鞘中的剑,剑身没有任何装饰,简洁修长,苍白凌冽。

女王握住它,旋身而斩,剑锋割开一名雅格士兵的咽喉,一线细细的鲜血斜飞上天空。

鲜血斜落过女王的银色盔甲,落过女王面骨强硬的脸颊。

她的长发收拢在头盔里,一身铁甲的样子除了过分俊美与战场上任何拔剑杀敌的骑士没有差别。

“我是一个女人,也是一位女王,更是一位将军一位统帅。”她提着剑,行走在鲜血与火焰纷飞的战场,“我将履行我的职责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秒,我将率领你们,与你们并肩而战!”

“要么荣耀,要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