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主气恼不已,又强自忍耐,还想再说点什么,玲珑已经拂袖而起:“什么破宴会,一群丑八怪在这里寻欢作乐附庸风雅互相捧臭脚,真是闻着这里的气味就让我恶心!下次这种东西别再叫我来!”
说完,她已目不旁视走下主位,径直往大厅出口而去,全程傲慢尊贵,连皇子公主都不放在眼里!
什么齐家郎君,她连看一眼都懒,毛都没长齐的蠢货,也配得她青睐?
三公主举办的宴席向来为年轻一辈所追捧,叫她这样嫌弃,登时气得三公主手都抖了,偏偏玲珑头也不回扬长而去,剩下的人还想继续把气氛炒起来,又该怎么做?那,那不正是捧公主的臭脚吗?
先太子已逝世,今上登基后,为了表明自己对先太子的追悼与敬意,追封先太子为贤王,并将先太子府的匾额换成了贤王府,玲珑满了十岁之后便住在这里。
她回府的第一件事,是把今日跟随她去公主府的下人全都打死。
一个不留。
堂堂郡主,还是皇帝“疼爱”超过自己儿女的郡主,别人要算计她,肯定不会来硬的,那么为何郡主身陷险境,身边一个下人都没有?劝都不会劝吗?原主那好脾气,你只要说的话有道理她都是会听的,决不会跟那么丑的脏东西共赴巫山——就是真想要,这白嫩俊秀的少年还不好找?却瞧上个中年油腻猥琐男?
三公主根本就是为了恶心她,才故意选了那么个货色!
此仇不报誓不为龙!
玲珑不打算换了这具皮囊,她不觉得这身子脏,她还非要用先太子之女的身份兴风作浪,不是说她骄奢淫逸,不学无术?这罪名都给了,不去做多可惜?
名声这种东西,从来都得自己争取,别人可不会给你。
丫鬟婆子惨叫求饶,玲珑翘着二郎腿坐在院子里,右手撑在腿上扶着额,眼皮都没有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