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这么说,他嘴角已经疯狂乱他妈上扬,好家伙,他活了快三十岁,终于遇到了一个不是挂逼又符合他眼缘的女人!
她吃着东西任由燕宵摸自己的手,燕宵越摸笑容越大,玲珑把手抽回来,咬着嘴里的三明治:“我没有衣服,你让人给我买一套衣服来。”
燕宵看向地上那件红色裙子,简直不堪入目:“你的品味也太差了。”
“那不是我选的。”玲珑立刻为自己的品味做辩解,“是经纪人选的,我也不喜欢好吗?穿了跟没穿差不多。”
这个燕宵倒是记得,泡冷水清醒些许后,看到的身材那真是火辣的令他都口干舌燥,当时他就想,自己多年潜心礼佛,身上到处挂满开光的符咒荷包及佛像,怎么可能还被挂逼引诱?现在想想,那就是纯粹的男女之间荷尔蒙的作用,简称一见钟情!
在这世界上能找到一个自己合眼缘的又聊得来的,而且在容貌气质上都符合他的择偶要求,还不是挂逼的,二十九年来,燕宵也只遇到了这么一个,曾经他以为自己要一辈子与佛祖为伴,没想到上天果然还是眷顾他的,来了八十一难,这不是也迎来了他的大圣吗!
从今以后,有人可以保护他了!
作为史上第一苦逼霸总,别问燕宵从小到大究竟有多倒霉,问,就是不可抗力。
明明他有十几个保镖,明明家里的保全做得滴水不漏,摄像头全方位无死角,明明他洁身自好从不与异性有一米以内的近距离接触,可是挂逼无处不在!她们总是能穿越重重防线,通过各种“意外”出现在他身边,要与他来一场爱的偶遇,年少轻狂时燕宵还以为是自己魅力十足,后来他才明白纯属自己多想,挂逼们靠近他,都是为了他的气运,惟独云散不一样。
云散就是单独喜欢他的身子!
被叫云散,玲珑嘴里一口饭差点喷出来,“你叫我什么?”
“你不是说你叫云散?我觉得这名字也挺好听的。”燕宵如实道。
玲珑把手里还剩一半的三明治塞他嘴里:“姑奶奶叫玲珑!”
燕宵立刻又觉得玲珑比云散好听。
他咬着嘴里的三明治,觉得被她吃过的三明治似乎也很好吃,是他吃过最好吃的!
吃饱喝足,又有人送来还没剪掉吊牌的衣服跟新鞋子,玲珑非常满意,看燕宵也顺眼了一些,然后她换上衣服穿好鞋,朝门口走,燕宵立刻冲过去拦住她:“你要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