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深深觉得,自己平时穿不过膝的裙子出门他都能不生气,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怨不得他对她整日躺在家里一点意见也没有呢, 横竖不出门就没人瞧见她,他也不用操心。
“好啦, 你也不看看李大姐都什么年纪了。”
秦枭仍旧皱着眉头:“她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非礼勿视都不懂。
玲珑笑出声:“纯粹是对美的欣赏罢了,你练的这么好,就给我一个人不亏吗?”
秦枭半晌说不出话来, 过了十几秒,方瓮声瓮气地说:“……我乐意。”
这态度实在太可爱,玲珑便钻进他怀里,三言两语哄下去,秦枭也就正常了。他本来就不是对她生的气,也不舍得让陛下哄自己,这样的关怀怜爱,稍微给他一点点,便足以令他满足。
然后就拉着玲珑去看他买回来的礼物。
说实话,对玲珑来说,这些东西基本上只有落伍老土能形容,可是在这个年代却是新潮和洋气的代名词,秦枭跟她把衣服分别拿出来整理好放进衣帽间挂上,特产什么的啧放在桌子上,他还真是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哪怕礼物并不能讨她欢心,玲珑也从来不会糟践送礼人的情分,她高高兴兴地都收了,耳边听着秦枭跟她讲这一行都发生了些什么新鲜事儿。
越往南走,贸易发展的越好,秦枭脑子灵活,他自有自己的事业规划,玲珑从来不管,顶多是偶尔给点建议。按秦枭的意思,是想搬家,总在这个小县城,虽然安静温馨,但很多地方都比不上大城市,而且生活上也不够方便。
房子可以先留着,秦三叔还在,以后肯定是要回来的,秦枭没想过跟秦三叔一刀两断,那小秦庄就是他这辈子的根。
玲珑对此毫无异议,不管到哪儿都是换个地方躺罢了,又没什么损失。
于是秦枭就开始忙起搬家的事情来,他手头有一笔现钱,还有一笔不能动的,这些年他攒下来的钱也足够在大城市买一栋很好的房子,不过还是得陛下喜欢。
玲珑不想出门,他就专门找人拍了他比较看好的房子外观跟内在布置,再把相片寄过来,让玲珑选择。
最后敲定的跟现在住的房子差不多,就是面积大了些,还带花房跟游泳池,看着那上面令人咋舌的价格,秦枭眼都没眨就定下了,紧接着便开始安排搬家事宜,大部分东西都可以重新再买,但玲珑的衣服鞋子太多,一时间还真没那么好打理,就在县城又多留了两天。
朱大姐李大姐都是本地人,肯定不会跟着走,秦枭便很大方地多给了三个月的工资,朱大姐走之前,想了想,犹犹豫豫地跟秦枭说:“先生,我这几天感觉有个人怪怪的。”
她就把外头那个总是在大热天包裹的很严实的女人跟秦枭说了,玲珑也在旁边听着,不过看她表情很明显没当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