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刘学耀。
宋远飞很久没跟长辈联系了。
“喂,刘叔,”宋远飞赶紧接,“起这么早啊?”
“远飞啊,”刘学耀直奔主题,“你去演电视剧啦?”
宋远飞第一份工作就是刘学耀介绍的,当时宋远飞像个行尸走肉一样,蒲欣兰还病着,他自己面对找上门的债主,叫骂声和催款单让他一度想去“卖身”,如果有人愿意买他的心肝肾,他可以立刻让人肢解他,想要哪要哪。
是刘学耀带他去做群演。刘学耀常年跟剧组接洽,人脉广门路多,宋远飞不用排队,就拿到了一个不露脸的角色。
其实就是个替身,让他穿主角的衣服,拍一场被打的戏。
真打。
宋远飞拍完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拿着到手的二百块钱,跟刘学耀去吃饭。
天气太热,刘学耀给他买了个哈密瓜味的甜筒。宋远飞以往不爱吃这些甜兮兮的东西,奈何热得够呛,三下五除二就吃光了。
然后他听刘学耀说:“飞飞,咱是个男人了,别太把钱当回事,只要咱能喘气,债总能还完。你妈还需要你,你千万不能垮。”
宋远飞喉咙发堵,“嗯”了一声没说话。
刘学耀拍着他肩膀:“放心,叔带你挣钱。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干就完了。”
“谢谢叔。”宋远飞攥紧了兜里的二百块。
他第一次感受到钱的重量。
那个甜筒,终结了他的青春。
他再没吃过哈密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