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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呀,这是我心仪之人喜欢的物件,我希望他有一天可以看到,向我讨要。”

许是此时的气氛正合适,许是魏禹离自己的生活圈子很远,不怕他泄密,李玺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说了出来。

魏禹怔了一瞬,垂眸瞧着小福王脸上略显失落,又带着隐隐期盼的神色,不由动容。

原来,这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金虫,也有求而不得的人,也有这般让他珍视的存在。

李玺左右瞅瞅,确定这里没人认识他,放心地打开了话匣子:“我和他很早就认识了,他帮过我。那年我只有六岁吧,摔坏了母亲心爱的三彩陶俑,独自跑去东市想买一个,结果身上的钱被偷了,还迷了路,坊门关了也没走出去……”

那个混乱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李玺已经不大记得清了,唯一清晰的就是抱在他腰间的那只手,虽然带着少年人的清瘦稚嫩,却温暖有力。

“他把我带回他住的地方,是一家书院,屋里好多草纸,写满了字,满屋子墨臭味,床也很小……”

他却睡得很踏实。

还把“救命恩人”的晚饭吃掉了,让他没有晚饭可吃——其实只是两个蒸饼一碟咸菜。

那是李玺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魏禹侧耳听着,莫名觉得李玺的描述似曾相识……不会这么巧吧?

他问:“你说的这个人,后来可曾见过?”

“当然见过。”李玺看傻子似的白了他一眼,“不然我怎会心仪于他?”

魏禹其实想再问一句,那人是谁,又觉得不合适。既然能得福王心仪,必然是位女子。

长安城这么大,夜半迷路的孩童多的是,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是他想多了。

提到心上人,骄傲的小福王仿佛卸掉身上的金壳壳,整个人变得软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