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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觉得这很简单,这其实是很难的,因为需要让这8分钟不那么无聊,这并不容易。

当然了,吴祥对这部电影的改编还不止是这个“8分钟”的问题,吴祥还改变了斯蒂文上尉的身份,他不再是一位阿富汗战场上的直升机飞行员,而是在伊拉克的。

美军进攻阿富汗,这场战争至少是师出有名,咱们切不说拉灯大叔本来就是老美扶植起来的,可至少拉灯大叔非常牛逼的干掉了纽约的双子塔,这让美国的老百姓,也就是人民群众变得空前的团结,他们一致认为,干掉阿富汗的那个破组织,是美国现在最重要的任务。

所以,打击阿富汗的恐怖分子,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无比正确的,至少要比伊拉克正确!

其实,如果知道那段历史,就是当年前苏联悍然入侵阿富汗,其实拉灯大叔根本就是美国人的傀儡,他所有的资金都是美国给的,而且基地,也是美国人给建立起来的。

而装备,也就是这些个美元变成的物资,这都是我们卖给他们的,我朝的武器耐操耐用,威力足够,价格便宜量又足,也是从这里开始名扬国际市场的。

当然,美国人没多少人知道那段历史,尽管之前有过那“第几滴血”的爱国主义动作大片,可知道真相的美国人并不是很多,他们只是知道,我们是为了自由而战。

we fight for free!

于是,吴祥让主人公换了一个地方服役,这其实是一个很坏的地方,至少吴祥自己是这么认为。

整部电影,吴祥都是尽量的保持着原汁原味,所以,于剧情上,基本上都没什么变化,除了他把主人公从一个带有正义性的战争,带到了一个基本上完全非正义的战争。

但吴祥只会做这么一点儿的手脚吗?

影片的剧情慢慢的推进,斯蒂文上尉不断的重复着回到那个列车之上,他最后终于找到了关键性的线索,他找到了那个安放炸弹的家伙!

“德里克·弗罗斯特?”

“yes?”

“很眼熟吗?没见过?”斯蒂文上尉冒险从列车上跳了下来,一身是伤的找到了身处一辆白色小货车前的弗罗斯特,这个家伙就是安放炸弹的人,就是他,而斯蒂文上尉在给这个家伙看那部手机,从炸弹上拆下来的手机。

“没,没见过!”很自然的,弗罗斯特一定要否认了,他甚至都不理斯蒂文上尉,想要走掉。

咔嗒一声,斯蒂文上尉掏出了枪,指着弗罗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