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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山氏道:“可是李奇也可以顺势而变,改变制度,他可是一个非常灵活多变的人,做事一点也不古板,这不一定能够瓦解华夏部落。”

白泽道:“一旦华夏部落废弃了公有制度,那么势必会诞生许多大产主,变得跟我们王国一样,而产主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利益,而我们王国是贸易的主导,任何有关利益的事,都与我们王国息息相关,等到那时候,李奇再想调集资源与我们竞争,已经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内部会有着许多顾虑,以及反对的声音。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加强与华夏部落的贸易,促使他们发生改变,分裂他们的内部,然后逐一击破,而我们并不需要付出什么,也不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第三百九十五章 制度与特务

华府。

在经过几日的讨论后,华夏部落终于颁布了《华夏法典》。

就过程而言,花费的时间倒是不长,这可不是小事,但是只讨论了几天而已。那是因为律法中的条例,早就在实行,只不过是用于工厂内部,可以说是一直在准备,算起这个时间来,那可是非常非常长的。

这一部法典,几乎就是将以前工厂内部的规矩全部搬到纸上来,然后赋予法律的属性。

增加的条例,多半都是针对外来者的。

毕竟很多二等种族与华夏部落的律法是完全不一样,他们不是不愿意遵守,而是习惯难改,这必须得有明文来清楚告诉那些外来者,你们在华夏部落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

当然,华夏部落也给了他们一些空间,其中采取了分离制度,在九郡中都设立专门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那些外来者可以有更多的自由空间,但要是离开这个区域的话,就必须得遵守华夏部落的律法。

这其实就是将燕郡的情况,用于整个华夏部落,燕郡情况就是在妓馆的范围内,他们可以尽情的潇洒,但是人类不能去那边,就是将两者分开管理。

由此,华夏部落终于进入了法制时代。

毋庸置疑,这绝对是一种进步,并且是早就应该进步的。

但是李奇对于《华夏法典》不是非常满意。

尤其是法典中并没有给予大酋长、长老、部长这些权贵特权,到底大酋长受不受律法限制?

里面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