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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是他在15岁的时候,消失11年的越戈又回来了,并且领养了他。

两个人。

一个刚成年,一个还差3年才成年的孩子,组成了一个家。

登记手续是越戈带着虞翊一起去办的。

那天是6月12号的上午,8点11分。

虞翊记得很清楚。

越戈早晨从楼下买了2碗豆汁儿加4个油饼,还附送了一小碟咸菜。

10点22分。

他们出的门。

家不远处就有一个民政局,走过去大概15分钟的脚程。

手续办的很快,不到10分钟的时间,他们就办好了。

越戈拿着户口本,翻了两页。

手有些颤抖,第一页是他的名字,第二页是虞翊。

越戈把户口本递到虞翊面前。

虞翊垂眸看了一眼,左手拉了下越戈的衣角。

指着门口的一个老头。

老头身前放着一个白色的、泡沫的,廉价保温箱,前面贴着白底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