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秋晨咬着下唇,正脸颊泛红地看自己和费律铭的吻戏,慌忙地收了手机,“什么?”

费律铭上本地公安的微博账号一搜,果真,看到一条通报。

蓝底白字写得清清楚楚。

之前网上疯传的那些关于费律铭与冉秋晨的“传闻”全都是子虚乌有的恶意诽谤。并且,经狗仔交代警方已控制主谋,一位邹姓男子,某娱乐公司的高管。

费律铭上在微博里发东西还是《绝境》刚开始路演的时候,他觉得此刻手有点痒,莫名就手下一滑把公安机关的这条通报转了过去。

第41章

费律铭本来就是热搜相关人物,这一条微博转发过去,网友们的目光齐齐落在了那个“邹姓娱乐高管”的身上。

有谙熟各大娱乐公司高层的网友截图发言,表明只有天华是姓邹的,并且能和另一位当事人冉秋晨扯上关系。

这么一来事情差不多就彻底水落石出。大概是因为冉秋晨离开,惹到了天华,所以邹家才会想出这么一个雇人诽谤的闹剧。

可是冉秋晨为什么会离开天华?

网友的力量宛如一股洪流,一波一波翻卷涌动,没几分钟就挖到了天华被人称为“吃人合同”的签约协议。

一般新人想签天华,百无一漏,全都要签下若主动离开公司需要赔付8000万甚至更高违约金的条款。

初入公司的艺人和初入社会的普通年轻人没什么区别,大多是普通工薪收入家庭里的孩子。签了这条,表面上看起来只要不主动提出离职就可以了,实际上和把自己卖给公司没什么区别。

因为,从那一刻起,小艺人们没有了选择离开的可能,往后的路该怎么走全靠公司安排。说白了,这不过是一条变相压榨新人的方式,极其不合理且毫无人性。

冉秋晨看着费律铭微博下面瞬间增多的评论,紧咬下唇,他突然就想到了之前在年会上向他求救的女演员。

他不知道那位演员后来怎么样了,邹筠龙会不会又找机会欺负她,还是在这8000万的压力下她早已改变了初衷,身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