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珥笔之辩,多半都是要基于证据的,没有证据的道理,在公堂之上,只会显得苍白无力,就是说出来,让人反对得。 事实就是秦朝在遵从法家时,是将儒家彻底赶尽杀绝,同时还取得巨大的成功,而儒家可从未这么干过,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那么从这一点来看,法家明显要优于儒家。 王安石抚须微笑,他的变 《北宋大法官》第三百四十六章 此法非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