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破落庙中落户时,偶尔能捉到野鸡,但除了粗盐之外并无烹鸡的碗具,便想出了用泥土烤鸡的方法。”这些当然是胡诌的,叫花鸡固然是叫花子发明的,却不是现在的叫花子。
陆忠等人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不由看向当甩手柜的李三娘,三娘同他们解释道:“我儿从小就喜鼓捣些吃食,于此道上很有天赋,食肆中的菜色多是他弄出来的。”
若给士族的郎君听见,少不得还要鄙视莫文远一番,君子远庖房的理论自古有之,会在台前忙活的只有小娘子,大老爷们出入厨房,实在可耻。但听李三娘说话的是行商,士农工商,唐代的商人地位也不见得高,他们听了之后只觉得莫文远不愧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小小年纪就能在食道上独具天赋。
陆忠他们大江南北跑遍了,难免要露宿野外,很有常识,选择落脚的地点依林傍湖,不远处就有一条清澈的小溪。莫文远从包裹中掏出一把菜刀,利落在鸡脖子上开口子,放鸡血掏内脏一气呵成。
叫花鸡处理的过程中有点很重要,就是不拔毛,他先用盐巴并水在腹腔内荡了一遍,又回车上拿了只竹筒出来,红综色的酱汁倒在刀刃上,他熟练将酱汁均匀抹在野鸡腹中。
莫小远秘制酱料,抹在肉上烤一烤,倍儿香!
小溪周围有水分高的黄泥,河内却找不到荷叶,他也不强求,用黄泥把小鸡裹了。
众人见他动作娴熟,对叫花鸡的味道很好奇,陆忠统一了众人的意见,腆着脸道:“莫小郎君,要不把剩下的鸡都做了吧,烤鸡什么时候都能吃,叫花鸡却难见。”
就连李三娘都连连点头,她以前并不很贪图口腹之欲,事实证明,如果人不喜欢吃,那定是因为东西不好吃,莫文远做得菜鲜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现在李三娘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吃饭。
莫文远惯好说话,见周围人意见相仿,欣然同意,将剩下两只鸡也做了。
密林深处,小黑羊口水滴答,跟在他后面的慧智和尚瑟瑟发抖,明明季春的夜晚并不寒冷,他却从心底深处感到一股凉意。
凭什么别人欢天喜地等待开饭,他却只能啃面饼子,凭什么!
小黑羊:咩咩咩。
你还可以选择辟谷。
……
肉干糊糊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平静的粥面起了一连串沸腾的泡,如同火山深处几欲喷发的岩浆,莫文远道:“可以吃了。”手举大漏勺,给嗷嗷待哺的行商人一人装一碗。
他自己没急着吃,反倒扒拉篝火坑下面的叫花鸡,先用树枝子把外层的泥土剥开,随后用尖锐的枝桠间猛地一插,黄泥球被叉出来。
他的控制力很强,黄泥层不很厚,树枝尖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既没有碰到内层鸡肉,也没有刺不进脆硬的土层。
俨然是不世出的武功高手。
四只鸡都被掏了出来,等冷却之后他开始逐一拆解,敲碎表面的黄土,鸡毛随之脱落,甚至不需要他伸手拨弄。
“嗯?”
莫文远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明明刚才拆出来是四只鸡,怎么忽然变成三只了?他抬头环视一圈,并不认为有人能隔这么远的距离将叫花鸡弄走。
行商中有眼尖地发现了问题,他眼睁睁看着莫文远套了四个泥球出来,但一眨眼的功夫,少了一个。
他先没有往精怪上想,行走两京走廊多年,从未有人出过问题,洛阳与长安的僧道可不是吃白饭的,附近郡县中扎根的世家大族也有供奉法师的习惯,他道:”难不成这有黄鼠狼猫狸子?眨眼的功夫竟然把鸡叼走了。”
莫文远觉得未必,他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插腰带中的禅杖,心下安慰自己:如果真是精怪,怕也是狐狸精怪,喜欢吃鸡。
更何况守株待鸡本就奇怪得紧,若四只野鸡真是被赶过来的,取走一只作为报酬很是正常。
哎,晚上还是多在地上撒些雄黄粉末吧,丹药也要燃起来才行。
……
三只叫花鸡体积不小,皮脆嫩,颜色焦黄,腹腔内涂抹的特制酱料中含有蜂蜜,香甜的蜂蜜侵入鸡肉之中,让肉质更软更滑嫩。
酱料的咸香被牢牢锁在鸡肉中,凑近了闻尚且不觉得香味扑鼻,但撕下一条肉塞入口中咀嚼,悠长的韵味在口腔中逐渐弥散开。
初时觉得香味微弱,随着咬合肌不断运动,牙齿厮磨鸡肉,那股微弱而悠远的香气越来越浓,越来越浓,口中分泌的津液也越来越多,到了某个临界点,鸡肉的味道同石破天惊的一道霹雳,猛地在味蕾上炸开。
“太好吃了!”
“鸡肉竟能出此鲜美!”